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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截止日期为7月16日
文章字数:644
  本报讯(记者 张鸣霄)日前,市发改委向各区、县(市)发改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区、县(市)发改部门组织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示范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通知》,到2025年,我国将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0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
  示范基地主要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主。基地建设以地方自主实施为主要建设方式,原则上不新增建设用地。骨干企业主要以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中有重大创新突破、有较强的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企业为主。拟推荐的骨干企业,原则上应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年综合利用产值占企业总产值60%以上,综合利用总产值不低于1亿元,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等。已列入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不再推荐。
  市发改委要求申报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的单位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发改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作为汇总申报单位,对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提出审核意见,择优推荐,请示文件中需明确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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