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查处非法运输 烟花爆竹90余起
哈市交警部门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整治行动
文章字数:717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将给公共安全带来诸多危害。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积极响应“迎亚冬 除隐患 保安全”百日行动的号召,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90余起,收缴烟花爆竹500余件。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在各进出城口设置警力,坚持对6座以上面包车等各类重点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拉运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加强路面整治临检力度,依托酒驾夜查、违停清理、货车限行等整治勤务点位,严格检查过往车辆,集中查处非法拉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还加强与属地分局、派出所、巡防警力的协作配合,明确案件前期取证要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违法查处过程,简化案件办理流程,及时做好车辆、人员线索移交,切实提高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的打击效能。
  12月22日13时许,交警松北大队在大亮子卡口进行车辆检查过程中,发现王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交警将车辆及驾驶人移交给李家派出所,经查,该人承认在没有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的前提下,购买烟花爆竹。目前,警方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12月25日,交警哈西大队在卡口工作中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线索。当日15时30分许,执勤警力在哈五公路周家收费站附近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刘某查获。案件移交给南岗公安分局七政街派出所进一步处理。目前,警方已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违法行为人刘某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非法运输、储存或销售,将会对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