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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害游客权益 违法行为“零容忍”
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告诫
文章字数:466
  本报讯(实习生 何睿 记者 李佳琪)为持续推进“放心消费街”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央大街各经营单位的市场价格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道里区市场监管局向中央大街经营俄罗斯特色商品等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告诫书》,对发生侵害游客价格权益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提醒告诫书》明确指出经营者价格主体责任和自律内容,提醒告诫经营者必须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必须真实明确、清晰醒目。在价格变动时,须及时调整标价,确保市民、游客能够准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信息。同时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非常规计价单位来标示商品价格,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和困扰;严禁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确保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使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冰雪季期间,哈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中央大街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对发生侵害游客价格权益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予以公开曝光,坚决维护冰城旅游市场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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