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紧盯重点区域 规范路口秩序
冰城交警部门持续规范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出行秩序
文章字数:810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为深入推进市民安全出行意识养成,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出行秩序开展规范治理,全力营造严查严管声势,有效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以早晚高峰岗和固定岗为依托,紧盯批发市场、商圈等重点区域,严查骑行时不戴头盔、不靠右侧行驶、不按停止线停车、逆行、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路面管控、巡逻发现和违法取缔,持续规范路口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不戴安全头盔,别侥幸
  9月22日,交警平房大队一中队的执勤交警来到平房区哈南大道开展电动车、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7时许,交警发现一名电动车驾驶人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立即上前拦停车辆,指出其未佩戴头盔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驾驶人的不良驾驶习惯和侥幸心理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电动车闯红灯,被取缔
  9月22日16时许,交警香坊大队交警在公滨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严重扰乱了路口的正常通行秩序。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取缔,驾驶人摘下头盔后,询问被取缔原因,当交警示意其闯红灯后,当事人表示没看见灯,以为没车就可以过。交警指出按信号通行是交通常识,通过路口应按灯停行,而不是看是否有车,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随后,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逆向横穿马路,被处罚
  9月23日10时许,在世茂大道与祥安南大街路口,一台电动车逆向横穿马路,交警松北大队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取缔。交警表示,通过这段时间的宣教和治理,电动车骑行者的相关交通骑行知识得到提升,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电动车逆行随意穿行马路变更车道,不但会对机动车造成干扰,自身也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执勤交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罚款处罚。电动车驾驶人表示今后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部门提示,安全无小事,希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能引起重视,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安全文明行车,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