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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意识 倡导文明交通
哈市交警部门在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文章字数:1036
  ■郝树行 本报记者 孙莹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文明,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2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10处文明交通示范路段,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路面执勤交警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在路口设置宣传站、摆放宣传展板、发放《致全体市民一封信》、采用LED宣传车播放警示宣传片,通过宣传教育和现场协勤等方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和劝导,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
  强力规范
  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8月13日,交警部门在省博物馆转盘路口开展整治行动。10时许,一辆黑色轿车无视路口处多名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加速通过路口,险些与被阻挡在人行横道中央的行人发生剐蹭,该车辆随即被执勤交警依法取缔。活动期间,执勤交警在全市各路口、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缔,遇有不配合的行人和驾驶人,交警都会对其耐心劝导,详细说明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重点提示行人要杜绝路口闯红灯、随意乱穿马路、过街不走斑马线和天桥等违法行为;对骑行电动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人依法处罚,进而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活动期间已纠正和劝导行为人达2000余人次。
  耐心劝导
  设立“文明交通”宣传站
  交警在治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将LED宣传车开到各路口,因地制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站,组织违法行为人到宣传车观看《“不闯红灯 安全出行”文明交通宣传片》,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强调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并用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讲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在交通安全宣传板前,宣教民警耐心细致地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结合行人和非机动车易发的交通事故特点,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强化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多措并举
  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理念
  交警部门还深入客运站、高速路口、社区街道等场所,扩大“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活动覆盖面,面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理念。在全市开展“亮屏行动”,通过企业广告屏、交通诱导屏、LED宣传车播放文明交通系列宣传片,在全社会营造宣传氛围。
  交警部门还通过微信群宣传矩阵,推送《“不闯红灯 文明出行”倡议书》和“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礼仪”系列交通安全提示信息,扩大受众群体,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推送涵盖社区群、农村群、商户群、车友会群、出租车驾驶员群和部分学校班级群等主要社会面微信群。活动期间共计推送微信群3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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