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不闯红灯 文明出行” 倡议书
文章字数:957
  凉夏有约,冰城如画。迷人的哈尔滨之夏让慕名而来的游客感受到“滨”至如归,离不开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君子慎独,出行有道。为弘扬和培育文明交通新风尚,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向广大市民发出“不闯红灯 文明出行”倡议。
  从我做起,做“不闯红灯”的践行者。心头常亮红绿灯,文明交通伴我行。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机动车道应当走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按照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通行,杜绝闯红灯,杜绝乱穿道路,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电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遇停止信号时,应当将非机动车停在停止线以内,不得闯红灯,不得逆向行驶。斑马线构筑生命防护栏,红绿灯照亮平安幸福路。一次闯红灯的后果可能是交通事故、身体受伤,甚至危及生命、家庭破碎,可谓因小失大,得不偿失。莫让文明缺失,别用生命赶路,让我们共同营造“路畅人和”的出行环境。
  服从指挥,做“不闯红灯”的守规人。亚冬盛会将启,冰城再沐殊荣。为创造良好交通环境,从即日起,全市开展“迎亚冬交通环境大提升行动”,重点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乱闯红灯、违反交规的行人处予20元罚款,或者由违法行为人自愿参加现场文明交通教育劝导活动。对乱闯红灯、违反交规的电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予50元罚款;对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电动车、非机动车。红灯停、绿灯行,令行禁止,赏罚分明。请广大市民配合交警和交通引导员的指挥,做文明出行的守规人。
  全民行动,做“不闯红灯”的宣传员。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只有内化于心,方能外化于行。人人都是哈尔滨形象,事事关乎哈尔滨声誉。广大市民要争做“不闯红灯 文明出行”的宣传员,踊跃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列,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文明出行公益活动。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人自觉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一起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共同提高城市的安全指数、文明指数和幸福指数。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不闯红灯”做起,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守规人、宣传员,共建幸福城市、共创文明家园,为“哈夏”赋能、为“亚冬”添彩。
  哈尔滨市文明办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