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
“节水驿站”试点建设
文章字数:443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水利部了解到,为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节约用水,水利部近日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试点建设,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合力打造一批国家级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省份共选取不多于310个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申报试点建设,将其建设成为节水器具普及、用水管理精细、节水氛围浓厚的节水宣传窗口阵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建设和管理模式。
按照通知要求,试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单位车次用水量应控制在30升以内,一级水表安装率为100%,二级水表安装率达到95%,管网漏损率不超过2%。同时,通知从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实施用水精细化管理、强化节水宣传教育等方面明确了试点建设内容。
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建设经验,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宣传窗口作用,增强全社会爱水、惜水、节水意识。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省份共选取不多于310个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申报试点建设,将其建设成为节水器具普及、用水管理精细、节水氛围浓厚的节水宣传窗口阵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建设和管理模式。
按照通知要求,试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单位车次用水量应控制在30升以内,一级水表安装率为100%,二级水表安装率达到95%,管网漏损率不超过2%。同时,通知从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实施用水精细化管理、强化节水宣传教育等方面明确了试点建设内容。
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建设经验,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宣传窗口作用,增强全社会爱水、惜水、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