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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可获 最高千万元追加补助
我省公开征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文章字数:432
  本报讯(实习生 魏诗睿 记者 刘首辰)工业领域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或将得到最高1000万元的追加补助。近日,省工信厅起草《黑龙江省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支持企业加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投资力度,加快推动我省重点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发展,在执行《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享受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的全省工业领域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技术改造项目,且建设期不超过24个月的可获得追加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方面,省级财政按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追加补助,追加补助后累计不超过2500万元。补助方式则是采取先预拨后清算,在项目开工前先拨付追加部分补助资金的60%,剩余部分在项目投产验收清算后据实拨付。
  社会各界可通过省工信厅网站(https://gxt.hlj.gov.cn/)查询征求意见稿,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在2024年6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hljghytz@126.com)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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