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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字数:474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通知》明确了推荐评选工作总体要求。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标准,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突出实绩导向,认真总结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评选表彰各地各行业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引领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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