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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实施防洪法 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
文章字数:512
  本报讯(记者 尹明)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兴阁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区县基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各区县(市)人大同步启动本行政区的执法检查。
  10日上午,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市防汛物资储备中心、肇兰新河兴隆段的险工段,并到哈尔滨市应急指挥中心了解市指挥中心运行情况。
  据了解,作为全国31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哈尔滨全市江河堤防总长1970.4公里。目前全市建立了708支3.7万人四级专群结合抢险队伍和16支252人专家梯队。防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压实防洪安全责任,落实防汛抗洪措施,为全市安全度汛做了大量工作,防汛抗洪工作得到省防指的充分肯定。
  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防洪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防洪法的重大意义。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协同效用,同时要发挥巡查防守的基石作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防洪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要夯实预防基础,加大宣传力度,凝聚防汛抗洪合力,强化联防联动机制,深入做好应对准备,科学审慎处置,全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灾害对我市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1日,检查组还将深入尚志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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