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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4月底前实现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文章字数:504
  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将于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已于近期积极开展了相关业务制度完善改进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介绍,“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他介绍,税务部门还将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以税收政策的运行通畅、服务措施的持续优化、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大幅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同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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