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违规收30元高速费 涉事出租车被停运
对违规驾驶员进行一个月培训再教育,锁定资格证6个月
文章字数:631
  本报讯(记者 刘希阳)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载客到市区,机场高速不收取高速费,但日前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却收了外地乘客30元。对此,哈市交通运输局予以处罚: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再教育,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营运,锁定其从业人员资格证6个月,并将违规线索推送至相关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1月24日,哈市交通运输局关注到一包头网友反映其近日在机场乘坐出租车去市区,司机收取30元高速费。市交通运输局迅速反应,立即与该乘客温先生取得联系,通过乘客提供的相关信息,确定了涉事车辆为铁通公司黑ATP0**号出租车,经调取车内监控视频及行驶路线,初步核实温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按照机场高速收费的相关规定,所有巡游出租汽车从市区载客去机场营运的,收取高速通行费30元;空驶去机场运营的不收取高速通行费;从机场载客去市区营运的,一律不收取高速通行费。按此规定,乘客乘车去机场应支付30元高速费用;由机场进入市区,乘客无需支付高速费用。
  经调查,驾驶员赵某某存在违规多收取乘客费用等问题,违反了《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责令车辆所属的铁通公司全额退还车费并主动赔礼道歉,对涉事车辆停运15天,扣除管理责任人的季度奖金500元;对铁通公司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纳入年度考核,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再教育,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营运,锁定其从业人员资格证6个月,并将违规线索推送至相关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