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守护
人民的安宁与幸福
文章字数:319
本报讯(原野 记者 杜菲菲)长眠在哈尔滨烈士陵园的宋兆东烈士,是一位公安英烈。从警3年,每次有任务,他总是主动请缨,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守护着人民的安宁与幸福。
宋兆东出生于1972年。1991年考入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1993年警校毕业后,进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队工作。1994年,分局刑警队成立大案要案专案队,宋兆东被调到大案队任侦查员兼内勤。
1996年11月10日晚,宋兆东与同事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地。在被害人指认凶犯时,凶犯以为自己逃犯身份暴露,突然拔枪射击。千钧一发之际,宋兆东将被害人拽出门外,自己冲进房间,他胸部中弹仍向凶犯连开5枪,将凶犯当场击毙。后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24岁。同年11月18日,公安部追授宋兆东“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宋兆东出生于1972年。1991年考入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1993年警校毕业后,进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队工作。1994年,分局刑警队成立大案要案专案队,宋兆东被调到大案队任侦查员兼内勤。
1996年11月10日晚,宋兆东与同事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地。在被害人指认凶犯时,凶犯以为自己逃犯身份暴露,突然拔枪射击。千钧一发之际,宋兆东将被害人拽出门外,自己冲进房间,他胸部中弹仍向凶犯连开5枪,将凶犯当场击毙。后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24岁。同年11月18日,公安部追授宋兆东“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