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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扶正气 维护并重促振兴
文章字数:1215
  (上接第一版)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召开重要事项会商会议6次、与公安机关日常会商20余次,共同研究破解办案周期长、定性取证难、双向移送问题线索不平衡等问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由市纪委监委法规室牵头,会同公安、检察和法院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研究突破对策,指导办案单位准确收集关键证据,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纪法准确。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办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73件,给予行政处罚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形成有力震慑。
  激发干劲
  为新使命“护航”
  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治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在惩治诬告陷害专项治理的同时,认真做好澄清正名、跟踪回访和宣传报道“三篇文章”,让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纪检监察机关为我澄清,我感激又感慨,此次澄清给了我工作上进一步攻坚克难的底气和勇气。”一名被澄清对象动情地表态。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原则,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通过积极稳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体现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有效消除了错告、诬告产生的消极影响,起到了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积极效应。
  建立暖心回访机制,制定《澄清正名办理流程(试行)》《澄清正名两次回访制度(试行)》,在澄清正名后,适时对党员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了解掌握被澄清对象的思想状态、工作状态,帮助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鼓励其消除顾虑、善作善为。
  激浊扬清需要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惩治诬告陷害”主题宣传日活动。“我们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在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连续发布惩治诬告陷害行为通告,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700余人次,实现了重点区域全覆盖、群众知晓率极大提升。”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南岗区纪委监委等单位在车站、夜市、医院、廉洁文化广场、信访接待大厅等场所开展宣传。延寿县纪委监委等单位运用漫画、图片等形式宣传政策、释纪释法。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19场次。
  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还建立了典型案例收集、审核和发布常态化推进机制,选取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为受到诬告、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公开澄清,既强化警示震慑,又树立正面导向。专项治理以来,共向社会发布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5件、澄清正名典型案例6件,释放“谁为事业负责、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不断提升专项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激浊扬清、担当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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