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切实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近日,该局组织开展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哈政规〔2021〕1号)、《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市监规〔2021〕3号)中关于参与制修订标准奖励补助相关政策的解读。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哈政规〔2021〕1号)中规定,对企业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且国际标准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已批准发布、国家标准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准发布、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已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制定、主持修订及参与修订上述各级标准的,按照同类标准制定奖励额度的60%、50%及30%给予奖励。对参与制修订标准并已获得省财政资金补助的上述项目按50%给予奖励。对于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办理流程等相关事宜,企业可拨打哈市市场监管局或辖区市场监管局电话进行咨询。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84887942
道里区:84203675 五常市:51181020
道外区:87853935 尚志市:53331637
南岗区:82806006-8407 巴彦县:57522856
香坊区:82801052 宾 县:57997020
平房区:87109587 依兰县:57222648
松北区:84098137 延寿县:53022691
呼兰区:57355927 木兰县:57093070
阿城区:53779006 通河县:57422044
双城区:51627921 方正县:571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