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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洪水污染食品严禁采购和销售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提示
文章字数:737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近期受台风影响,我省多地出现极端降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防范特殊时期风险隐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8月8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入口安全”。
  食品销售者要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全面检查经营场所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立即整改。及时清理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防止不合格食品等国家禁止经营的食品进入销售环节。严禁采购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同时,食品销售者不可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经营用水,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另外,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应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销售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销售不合格食品。
  选购食品“五注意”
  1.应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购买、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预包装食品。
  2.不购买死因不明畜禽和来历不明食品,不随意捡拾洪灾区域漂浮物,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3.不直接饮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洪水,不用洪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食品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得食用。
  4.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工具用具和个人卫生整洁。加工制作食品时要烧熟煮透。洪水浸泡过的餐用具,要清洗消毒。
  5.食用购买的食品出现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就医,并拨打1231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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