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十不十要”须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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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佟为 记者 王骁)7月25日为世界防溺水日。目前,各大、中、小学校已经放假,许多市民、学生和中外游客会到松花江以及我市其他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游玩纳凉。由于近年来松花江水位提升、水域宽阔,又正值连续降水期,全市各水域水情复杂、安全隐患增多。同时,由于一些市民忽视自身安全、随处野浴、酒后涉水,很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的发生。为此,哈市公安局航运分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要注意水上安全,做到“十不十要”。
水上安全做到“十不十要”
不要在松花江危险水域野浴,要到配备安全员的水域游泳。
同伴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呼叫救生人员和携带救生设备施救。
不要酒后游泳,要在头脑清醒时游泳。
不要在水中嬉戏、打闹和潜水,要在水中保持良好状态。
不要天黑和起雾时游泳,要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游泳。
青少年和儿童不能独立戏水,要在家长和老师陪护下到指定区域活动。
不要在过度劳累和患病时游泳,要在身体舒适时游泳。
不要在岸边、码头和船舶等临水危险区域逗留,要在指定区域活动。
不会游泳不能下水,要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
不要横穿主航道游泳,要科学选择下水地点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