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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到1602元/月
我省出台措施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文章字数:1291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6日,由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黑龙江省《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举行。《若干措施》打出“降、贷、返、补、提”等政策组合拳,倾斜支持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更好激发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增量。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更多吸纳就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新政聚焦“减负担、保企业、保用工”
  《若干措施》包括五部分21条措施,概括起来就是稳、扩、促、兜等方面。
  稳,就是多举措强化援企稳岗。聚焦“减负担、保企业、保用工”,顶格落实国家文件一揽子稳就业政策措施,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稳岗拓岗。重点包括:三个继续和一个强化,三个继续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一个强化即“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创新推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多措并举助力稳定就业岗位。
  扩,就是多方位扩大就业容量。聚焦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企业扩岗支持,加强政策激励,提振市场信心,培育就业新增长点。重点包括:对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一揽子提供用工、培训、政策等扶持。对创业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
  促,就是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聚焦高校毕业生规模再创新高的情况,千方百计稳住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努力稳住毕业生就业水平。重点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兜,就是多层次兜牢民生底线。聚焦困难群体求职就业面临的问题,分层分类提供就业援助、失业保障和社会救助,扎紧扎牢民生安全网。重点包括: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援助,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举措
  《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精准性、实效性,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精准识别。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
  二是注重精准服务。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日常援助方面,落实“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实施个性化帮扶和跟踪帮扶。
  三是注重政策扶持。对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给予全方位支持。运用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
  四是注重生活保障。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2023年6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调整前的平均1376元/月预计提高到1602元/月,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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