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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湿地保护自检自查 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落地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孙喆参加
文章字数:638
  本报讯(记者 尹明)为持续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7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实地参观了哈尔滨湿地宣教馆,检查了太阳岛国家湿地公园。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政府、松北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孙喆参加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冯昕陪同检查。
  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孙喆指出,检查组要深刻认识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的每一项规定都得到实施,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为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打造“宜居幸福之都”而履职尽责。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和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倾听民意、集中民智、问计于民,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促进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的实施和完善。
  孙喆强调,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确保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地实施。要织密扎牢湿地保护“法治网”,切实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完善湿地保护执法协作机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方案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大泉、顾福林、刘兴阁、王铁立、林艳秋将分别带领六个执法检查小组,对部分区、县(市)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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