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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摩托车十类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字数:880

  本报讯(记者 孙莹)为有效规范摩托车通行秩序,强力整治摩托车闯红灯、逆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即日起,哈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将严查重处摩托车无牌、违反限行规定等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并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原则,即无牌照摩托车,一律扣留;违反限行规定的摩托车,一律处罚;非法改装摩托车,一律上限处罚并恢复原状;炸街轰鸣、飙车炫技摩托车,对交通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追查源头并推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针对市民反响强烈的炸街等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组织精干警力开展分析研判,坚决打击摩托车炸街轰鸣、飙车炫技、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涉案违法车辆严格追查车辆来源,查清销售商家、改装厂家,一律推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动处罚;深入各外卖平台企业配送站点,督促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站点骑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骑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守法骑行;定期向各平台企业推送骑手违法信息,由各企业落实管理职责,强力规范外卖骑手严格遵章守法骑行;及时曝光违法骑手信息及所属企业。
  交警部门提示,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驶入限行区域,骑乘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速等,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环境。
  十类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改装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互相追逐、竞驶、频繁变更车道或者实施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驾驶摩托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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