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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全面推行网上办理
哈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办”再升级
文章字数:733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近日,哈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局、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推行抵押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简化流程要件的通知》,全面推行个人类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模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哈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解决办证“难点”“堵点”“断点”作为推进主题教育成果的有效检验,切实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该举措是继哈市2019年推出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模式后的迭代升级,进一步实现了申请贷款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在金融机构“一站式”办理,个人类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无需再到各分中心窗口申请。哈市不动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不断推行不动产电子证照在金融机构中的应用,进一步推广宣传电子不动产产权证书,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针对个人类不动产抵押业务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根据《通知》,该中心将推行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信息表》“一张表单”,使流程再优、要件再简。由银行金融机构对《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通过“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向哈尔滨市不动产中心推送经抵押权人、抵押人、借款人签字的《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信息表》电子材料,哈市不动产中心根据银行金融机构推送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登簿,不再收取《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材料。
  截至目前,通过“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个人可在全市开展不动产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一站式”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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