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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民办同步招生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哈市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文章字数:1063

  本报讯(记者 杨茉)5月19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哈市公办小学招生将从6月12日-21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招生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等名义招生
  哈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坚持属地化管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任何以成绩、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市)学生(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入学需求,所在区(不含县、市)未招满的,经本区教育局同意,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区、县(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先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使用“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网上公布招生信息,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下转第二版)


  公办小学报名招生时间安排
  6月12日-21日  公办小学将进行统一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6月25日-7月5日  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17日     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7月18日-19日  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7月20日-22日  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方式和要求由区、县(市)教育局确定。
  7月24日前      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公办初中报名招生时间安排
  6月28日-7月3日 对口公办初中需要核验“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等两类学生,均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7月4日-14日   对公办初中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7月17日     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7月18日-19日  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进行补充。
  7月24日前     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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