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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哈市首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
文章字数:438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失信约束制度,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我市首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
  《规定》共六章二十三条,规定了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认定情形、管理措施、修复程序、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认定及管理等。其中,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专利、商标代理,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知识产权并受到行政处罚,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等八种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同时,规定了对失信行为主体实施取消专利奖等推荐申报资格,取消省、市关于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所规定的奖补申领资格,取消评优评先推荐参评资格,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等措施。另外,对连续三年守信情况良好的主体,采取在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中适当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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