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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管控时段:1月10日至16日 管控领域:燃煤、机动车等
文章字数:609

  本报讯(记者 李木双)记者从哈尔滨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保障哈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不发生重污染天气,近日,《哈尔滨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出台。
  《方案》明确了管控时段为1月10日至16日;管控区域为哈市各区、县(市),重点管控区域为9区和城市区域上风向;重点管控领域为燃煤污染(包括散煤)、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烟花爆竹污染、冥纸冥币污染。
  哈市将通过加强各部门预测会商、强化重点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等方面,全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燃煤污染方面,加强锅炉、工业炉窑等设施的环保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的在线实时监控和现场检查,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依法查处。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未进行环保编码登记、不符合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机械禁止在控制区使用。
  通过防治道路交通扬尘、施工工地扬尘、企业“三堆一场”扬尘,强化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易产生物料扬尘的车辆必须加装密闭运输装置,禁止未装配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建筑施工和道路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保障期间预报有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时,实施重点管控措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期间,预测日均AQI>100时,按照橙色预警级别管理。
  成员单位全力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督导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帮扶督导、现场检查、宣传引导。对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引起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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