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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速览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
文章字数:984

  1 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2 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3 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4 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5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6 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
  ●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
  7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 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8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
  ●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9 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
  ●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10 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
  ●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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