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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打造“宜居幸福之都”实施方案(2022—2026年)》解读
增进民生福祉 努力建设“和谐家园”
哈市将初步构建住有宜居、幼有善育、学有优教、老有颐养、病有良医、弱有众扶的民生福祉体系,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文章字数:4810

  老人们在助老餐厅内吃着可口的饭菜。   (本报资料片)  
  《哈尔滨市打造“宜居幸福之都”实施方案(2022—2026年)》提出,哈市将建立健全住有所居、安居宜居的住房保障体系,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系,“老有所依”的服务体系,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信访工作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建设“和谐家园”。
  “和谐家园”发展目标
  民生福祉改善实现新突破
  初步构建住有宜居、幼有善育、学有优教、老有颐养、病有良医、弱有众扶的民生福祉体系,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全面完成2000年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各类教育质量普遍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

  建立健全住有所居、安居宜居的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提升居住品质为重点,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

  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完成全市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同步归集专项维修资金,统筹实施停车设施、管线入地、供热达标、供气安全、供排水保障等改造,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符合条件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持续完善住宅小区服务功能。
  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  
  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主体参与、多渠道供应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向货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模式转变,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精准保障力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科学安排房源供应数量,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到2026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每年发放租赁补贴4万户。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推进房地产去化工作,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制度。
  加强物业监管  
  坚持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物业管理原则,落实物业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业主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和物业企业服务观念,增强业主与物业企业的合同意识。深化物业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品牌,发挥物业服务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和谐诚信的居住环境。到2026年,全市红色物业宜居小区覆盖面达90%以上。
  建立健全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系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立德树人,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制定分类分层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办法。建立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广泛开展劳动教育。落实心理健康进校园,加强学生挫折教育、生命教育,塑造积极人格。
  培养一流教师队伍
  把教书育人放在最突出位置,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潜心育人评价制度。实施“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加强教师全过程培养,优化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畅通高技术人才从教通道,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探索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健全教师荣誉制度,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市级统筹,推进优秀教育人才流动,加大对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区域的政策倾斜和投入力度,不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到2026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提高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质量,开展新优质学校建设,着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建立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到2026年,各区、县(市)至少建成1所优质特色普通高中。
  发展“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
  完善“产教融合”发展布局,形成以哈尔滨新区为核心,向其他产业集聚区集中的发展格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打造一批“龙江一流的职业院校”。到2026年,建设5所省级优质中职学校和16个省级优质专业。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深化实施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积极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
  支持高等教育发展
  服务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发展,做好地方政府在配套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承接服务。优化配置市属院校结构资源,发挥最佳办学效益。

  建立健全“老有所依”的服务体系

  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社会氛围,争创全国“敬老文明号”。

  保障养老收入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实施老年健康关爱行动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调待完成率均达100%。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继续推进“老年证”快捷办理,提高和扩大老年人优待标准和范围。加强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6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比重达60%以上。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设立社区老年教育教学点,推动优质社区教育学院(学校)、老年大学老干部校区建设,提高老年教育普及率。到2026年,每个区、县(市)建立1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
  实施老年健康关爱行动
  加强老年期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到2026年,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5%以上。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心理关爱、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和痴呆防治等行动,延缓功能衰退。推动开展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向多病种共治转变。到2026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60%以上。
  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到2026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1岁。
  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补短板、增功能、提能级。全力推动呼吸、儿童、中医肿瘤等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壮大市属综合医院,做强专科医院,提升医学研究和危重疑难病症诊疗水平。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类分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增强县级综合医院诊断能力,加强中心卫生院建设。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成以家庭医生为健康“守门人”的服务和保障机制。到2026年,一般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55%,服务满意度达85%以上。大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医院优势专科和中医流派特色专科服务能力,鼓励在社区建设中医特色专病专科。到2026年,建立18个以上以中医康复技术为主的康复指导中心。
  大力发展医防结合的健康服务
  完善以心脑血管、癌症、呼吸系统和糖尿病为重点的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癌症早诊早治,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促进基层糖尿病健康管理规范化。构建联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提升健康哈尔滨服务平台功能,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及相关便民惠民服务。促进体医融合发展,以亚健康人群等为重点提供运动健身方案。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到2026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城乡居民按照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92%以上。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测报告体系。提升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技术水平。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共卫生、全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到2026年,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6人。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建立健全高质量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到2026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积极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规范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实施工作。
  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
  持续增强医保基金统筹保障能力,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调整优化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医保综合监管水平。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异地自主就医结算和个人权益保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经济负担。推动工伤保险向各类职业人群全覆盖,完善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组织管理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维护合法权益。健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机制,完善待遇保障制度,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整体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加大英烈褒扬力度,强化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应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民生兜底保障和特殊人群关爱支持力度,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进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建设,做好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强化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和设施建设。到2026年,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2000户以上。

  建立健全长期均衡发展的人口服务体系

  积极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到2026年,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超过5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民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吸引更多农民安心扎根落户,成为新市民。实施新市民融合行动,聚焦文化融合、社区融合、企业融合、社会融合等领域,解决新市民最关心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让新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加强人口数据监测,强化政策协同,促进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有序流动,保持城市活力。
  建立健全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信访工作体系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使各阶层、各群体、各主体的诉求得到充分反映、积极回应、及时解决和有效引导。健全信访责任体系,推动领导干部“三访一包”常态化,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努力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把民生热线打造成百姓“希望线”“幸福线”,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到2026年,信访事项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信访工作群众满意率达7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重点领域第三方调解机制,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冲突、降低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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