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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打造“宜居幸福之都”实施方案(2022—2026年)》解读
提高就业收入水平 努力建设“富足家园”
哈市将夯实富民增收的就业基础,大力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文章字数:3149

  求职者与企业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本报资料片)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哈尔滨市要率先建设现代化城市”工作要求,加快实现哈尔滨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擘画的“宜居幸福之都”未来愿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哈尔滨市打造“宜居幸福之都”实施方案(2022—2026年)》日前出台。《实施方案》提出,哈市将着力提高就业收入水平、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塑造特色文化内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打造富足、舒适、绿色、和谐、文明、平安的“宜居幸福之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富足家园”发展目标
  生活富裕实现新突破
  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着力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全力跑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加速度”,五年内建成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充分就业。到202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0—1000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同步增长,低收入群体收入更快增长,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物价水平基本稳定,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富足。
  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作为主攻方向,做强做优实体经济。聚焦“三篇大文章”,突出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着力打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装备制造、石化、食品、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推进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型制造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旅游康养、养老托育、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变,加快形成质量引领、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打造“宜居幸福之都”提供保障。到2026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8万元以上。

  着力打造

  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经济发展新引擎
  加快推进

  装备制造、石化、食品、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到2026年

  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8万元以上
  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着力打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活内生动力,打造“投资热土”,为人民增收奠定基础。到2026年,每万人拥有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达167户。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着力点从政府侧单个事项改革转向企业侧“办成一件事”的整体性改革,对照全国最优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要件、改进审批方式,实现时间最短、要件最少、办事最便捷,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叫响“办事不求人”品牌;坚持用户思维,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打造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针对智能技术运用困难群体,推动各项传统服务兜底保障到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准营准出环境。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按照“有事上门、无事不扰”理念,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做到企业创新孵化时必访、经营困难时必访、战略调整时必访、增资扩产时必访、筹备上市时必访,努力实现服务支持“无缝隙”,当好企业“服务员”。聚焦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完善惠企利民便利化举措,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模式,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定期进行政策兑现效果第三方评估。
  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诚信龙江”建设要求,强化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融合协同、开放共建,构建一时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让诚信是金字招牌、好信用能变真金白银的理念深入人心。
  推进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稳就业扩就业。到2026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5%。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加强重大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完善贸易、投资和产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协同机制,发挥项目建设、生产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等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支持网络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新行业新就业形态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提高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等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就业的能力,全方位、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完善政策支持、园区孵化等多维度创业帮扶体系,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全体、贯穿终身、运转高效、获取便捷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制度体系,健全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和扩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综合性载体功能,实现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与产业升级互促共进。完善“就业地图”、“零工平台”、“人才导航”、“抖音带岗直播”等线上平台服务功能,提升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等培训行动,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到2026年,平均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2万人次。
  推进重点人群就业
  统筹做好失业人员、征地农民、外来灵活从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到2026年,认定市级青年就业见习基地500家,累计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万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工程、青年电商培育工程,五年内力争培育青年电商5000人。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强化就业保障
  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居民收入
  坚持富民增收导向,积极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保持城乡居民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加快形成与哈尔滨市发展程度相匹配、有利于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收入分配格局。
  着力提高经营性收入
  规范健全资本、产权、债券、房屋租赁等各类市场,丰富拓展租金、红利等有效投资渠道。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着力提高工资性收入
  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劳动者贡献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工资合理增长。全面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有序提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
  着力提高财产性收入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依法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着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围绕实现劳有所得,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运用好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合理调节过高收入。落实国家和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以县城和中心镇为载体,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区和项目,因地制宜发展花园、菜园、果园、田园、家园“五园”经济,增加经营性收入来源,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推动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
  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监测及预测预警,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落实“菜篮子”负责制,保障主要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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