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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路内 车辆限行
哈市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文章字数:436
  本报讯(记者 李木双 孙莹)记者从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省、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预计哈尔滨市11月7至8日气象扩散条件差,将发生空气重污染过程。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1月7日13时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预警期间,全市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按职责分工落实响应措施;近期重点强化秸秆禁烧工作,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压实网格责任,落实“五定”要求,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强化散煤燃烧、扬尘管控工作。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运动。
  按照相关要求,哈市交警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即11月8日1时起,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四环路以内区域以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的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预警解除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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