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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补报年报 万余户市场主体免罚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2021年度报告宽展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文章字数:556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为助企纾困解难,哈市对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报告市场主体给予宽展期。10月9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2022年9月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对11793家主动申请补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免罚政策。
  根据2022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针对疫情对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对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报告市场主体给予宽展期的通知》,综合考虑上半年疫情影响等因素,对未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宽展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做到监管既有温度,又有力度,强化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
  截至2022年9月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对11793家主动申请补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免罚并帮助其完成信用修复,从异常经营名录中移出。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尚未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凡主动补报2021年度报告,并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的,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移出或恢复,并免予行政处罚。对在宽展期内仍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将作出合法、适当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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