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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天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 南昌一居民被行政处罚
文章字数:223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1日发布通报称,经查,2022年7月9日至7月27日,东湖区居民李某生未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东湖区开展区域性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要求,累计16天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生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综合新华社、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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