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补贴措施促进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文章字数:332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7月21日,哈市印发《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对二胎、三胎家庭给予购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以及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等。《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若干措施》提出,对“有哈尔滨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9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同时,对“个人在9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额的100%进行补贴。对个人在9区内购买二手住宅,(下转第四版)
《若干措施》提出,对“有哈尔滨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9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同时,对“个人在9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额的100%进行补贴。对个人在9区内购买二手住宅,(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