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耕地面积3600余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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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希阳)日前,哈市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数据显示,哈市耕地面积为2457544.14公顷(36863162.10亩);湿地面积为40555.98公顷(608339.70亩),相当于56801个足球场,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哈市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开展“三调”统一部署,哈市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哈市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地理信息系统、无人机等新技术,历时3年,先后有259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调查图斑201.31万个,查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哈市耕地面积为2457544.14公顷(36863162.10亩),其中水田占30.28%、水浇地占0.40%、旱地占69.32%。
园地面积为8795.00公顷(131925.00亩),其中果园占29.21%、其他园地占70.79%。林地2261716.55公顷(33925748.25亩),其中乔木林地占97.49%、灌木林地占0.18%、其他林地占2.33%。草地面积为26169.20公顷(392538.0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占15.62%、人工牧草地占0.16%、其他草地占84.22%。
湿地面积为40555.98公顷(608339.7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占14.08%、灌丛沼泽占5.00%、沼泽草地占25.49%、内陆滩涂占54.02%、沼泽地占1.41%。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30295.98公顷(3454439.70亩),其中城市用地占18.18%、建制镇用地占10.94%、村庄用地占66.34%、采矿用地占3.1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占1.37%。
交通运输用地75202.07公顷(1128031.05亩),其中铁路用地占9.68%、轨道交通用地占0.07%、公路用地占33.36%、农村道路占56.14%、机场用地占0.68%、港口码头用地占0.05%、管道运输用地占0.02%。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1769.39公顷(3026540.85亩),其中河流水面占46.99%、湖泊水面占0.88%、水库水面占12.05%、坑塘水面占21.17%、沟渠占16.43%、水工建筑用地占2.48%。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开展“三调”统一部署,哈市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哈市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地理信息系统、无人机等新技术,历时3年,先后有259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调查图斑201.31万个,查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哈市耕地面积为2457544.14公顷(36863162.10亩),其中水田占30.28%、水浇地占0.40%、旱地占69.32%。
园地面积为8795.00公顷(131925.00亩),其中果园占29.21%、其他园地占70.79%。林地2261716.55公顷(33925748.25亩),其中乔木林地占97.49%、灌木林地占0.18%、其他林地占2.33%。草地面积为26169.20公顷(392538.0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占15.62%、人工牧草地占0.16%、其他草地占84.22%。
湿地面积为40555.98公顷(608339.7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占14.08%、灌丛沼泽占5.00%、沼泽草地占25.49%、内陆滩涂占54.02%、沼泽地占1.41%。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30295.98公顷(3454439.70亩),其中城市用地占18.18%、建制镇用地占10.94%、村庄用地占66.34%、采矿用地占3.1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占1.37%。
交通运输用地75202.07公顷(1128031.05亩),其中铁路用地占9.68%、轨道交通用地占0.07%、公路用地占33.36%、农村道路占56.14%、机场用地占0.68%、港口码头用地占0.05%、管道运输用地占0.02%。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1769.39公顷(3026540.85亩),其中河流水面占46.99%、湖泊水面占0.88%、水库水面占12.05%、坑塘水面占21.17%、沟渠占16.43%、水工建筑用地占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