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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站赋码出仓 从严追溯管理
十项任务严抓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文章字数:1261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黑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视频调度会议,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严抓十项重点工作任务。
  1.从严落实责任
  在压实属地责任方面,各市(地)专班办公室发挥牵头作用,在属地指挥部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冷链食品追溯管理负总责,抓好组织调度;在压实企业责任方面,严格督促冷链食品进口商、仓储运输企业、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等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压实部门责任方面,各专班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持续督促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平台注册、日常追溯、检测消杀和赋码追溯等主体责任。
  2.重点环节防控
  抓好首站企业,对从省外口岸报关进口后销售至我省的首站经营者,必须严格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后进行“首站赋码”。发挥好集中监管仓作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完成赋码后出仓。
  3.从严追溯管理
  督促生产经营者在“黑龙江冷链”微信公众号注册时如实录入市场主体基本信息。首站经营者应在“黑龙江冷链”微信公众号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的品种、数量、来源、流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承运车辆等信息。对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应及时修改完善。
  4.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对不应用或不规范应用“黑龙江冷链”微信公众号的生产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5.从严核酸检测
  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人、物、环境”核酸检测,重点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和相关场所集中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和家属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6.规范消杀
  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消毒技术指南》,规范开展消杀工作,全力推进“规范消杀环节、规范消杀部位、规范消毒剂使用、规范消毒记录和评估”等“四规范”。
  7.重点人员管控
  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实施实名登记管理,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合理安排作业班次,实行安全距离管理,减少员工密切接触。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高风险人员,在口岸、作业区、居住地实行闭环管理。
  8.从快应急处置
  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一旦检测出阳性,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下架暂存、检测消杀,第一时间推送协查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流调溯源,第一时间封控重点区域,在最短的时间内阻断疫情传播。
  9.常态化督查检查
  各级专班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建立督办制度,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力争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
  10.进口食品风险排查
  继续执行进口食品排查日报告制度,对各类经营进口食品的销售单位,包括第三方冷库要严格落实日排查、日报告,确保报送的数据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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