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激励开拓国际市场
文章字数:716
(上接第一版)
支持企业生物技术成果产业化。对我市生物企业作为技术成果吸纳方,签订实际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且在我市落地生产、产品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其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生物育种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经农业农村部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畜禽新品系(配套系)每个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兽用制品企业发展。对获得新兽用生物制品注册证、新兽药和中兽药注册证,且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资金支持。对兽用诊断试剂获得一、二、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且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批件,且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200万元。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支持“三新”食品企业发展。对成功纳入国家卫健委“三新”食品(新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并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围绕校所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投融资活动,根据年度促成融资到账金额的2%,择优给予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最高200万奖励。
加强生物经济领域人才引培。支持在哈高校建立以生物经济领域为核心的现代产业学院,对获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的高校院所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生物技术成果产业化。对我市生物企业作为技术成果吸纳方,签订实际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且在我市落地生产、产品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其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生物育种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经农业农村部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畜禽新品系(配套系)每个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兽用制品企业发展。对获得新兽用生物制品注册证、新兽药和中兽药注册证,且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资金支持。对兽用诊断试剂获得一、二、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且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批件,且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200万元。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支持“三新”食品企业发展。对成功纳入国家卫健委“三新”食品(新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并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围绕校所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投融资活动,根据年度促成融资到账金额的2%,择优给予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最高200万奖励。
加强生物经济领域人才引培。支持在哈高校建立以生物经济领域为核心的现代产业学院,对获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的高校院所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