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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激励开拓国际市场
《哈尔滨市支持生物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印发
文章字数:984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哈尔滨市支持生物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根据《若干政策》,我市将支持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推动生物制造企业落地,支持企业产品进入国家医保和基药目录,支持生物育种企业、兽用制品企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三新”食品企业发展,对获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的高校院所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强化省政策资金配套。对获得《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资金支持的企业或项目,按照省级支持资金的30%给予配套支持(不含贷款贴息项目)。
  支持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对于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及完成临床有效性、安全性补充研究的药品,产品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且在我市落地的生产项目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40%予以补助,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专业性平台载体建设。对我市企业建设药物筛选、成药性评价、GLP(优良实验室规范)实验室、实验动物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GMP(良好作业规范)共性工厂、新药报批等公共服务平台,按总投资的20%予以补助,每个平台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推动生物制造企业落地。对2022年及以后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的生物经济领域产业化项目,通过验收后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按照国家支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引进100亿元及以上生物制造领域新建项目,给予项目所在地区县(市)政府5000万元激励。支持生物制造企业围绕产业链招引上下游企业,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1亿-10亿元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生物制造企业,给予招引企业100万元奖励;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10亿元及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招引企业2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支持企业产品进入国家医保和基药目录。对首次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或剂型,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每个品种或剂型1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或剂型,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每个品种或剂型200万元的奖励。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激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IC/S(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等认证的,并在我市落地生产、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每个品种给予2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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