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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保障军人权益 用法治提升军人地位
省人大常委会来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文章字数:555
  本报讯(记者 尹明)2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来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玉梅参加检查,市领导刘兴阁、冯昕、李庆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市政府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官兵、军人家属座谈交流。先后到南岗区燎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南岗区育红小学、道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检查基层建设、国防教育、服务保障等工作。
  据了解,哈尔滨市作为全国“九连冠”的双拥模范城,把贯彻执行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来抓,我市创建了25个国家级、省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今年累计拨付各类保障经费4500余万元,切实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推动形成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和强大正能量。
  检查组对哈市贯彻落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哈尔滨市在黑龙江省军人权益保障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重要意义。要聚焦重点、压实责任,推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我省更好贯彻实施,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支撑。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贯彻到龙江实践之中,以法律的武器保障军人权益,用法治的力量提升军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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