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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驻哈省级单位、省属国企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免6个月租金或 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
文章字数:273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日前,省发改委制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减免哈尔滨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通知》。承租驻哈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
  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带头作用,提高政策的整体联动效应,经省政府同意,对承租驻哈尔滨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具体事宜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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