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多部门联动全链条治理 保卫城市碧水蓝天
哈市切实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查处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行为
文章字数:1814

  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收缴冥纸冥币。

  本报记者  霍亮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强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保卫城市碧水蓝天,今年清明节期间,哈市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集中管控的原则,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焚烧冥纸冥币的行为进行全链条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收缴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11530公斤,劝阻焚烧冥纸冥币行为150余起。
  防止人群聚集
  开展治理攻坚
  清明节将至,很多市民已准备祭祀逝者。眼下哈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占道经营销售冥纸冥币等违规经营行为,容易导致人群聚集;人们在街头随意焚烧冥纸冥币,不仅破坏城市环境,同样也因人员聚集不利于疫情防控。同时,禁烧冥纸冥币,更是保卫城市碧水蓝天的必须措施。今年清明节期间,市城管办牵头各区及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全链条治理冥纸冥币的攻坚战。
  倡导文明绿色祭扫、云祭扫
  为了保障禁烧冥纸冥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城管办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和专项督导组,采取日检、夜查等方式,每天对市区内销售、焚烧冥纸冥币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限期反馈整改结果,推动工作落实落靠。
  为落实落细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55号公告要求,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积极培育文明、绿色、简约的现代祭祀新风,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及市城管局共同向广大市民倡议,自觉树立绿色环保意识,做到不在城乡道路、广场小区、林地草坪、十字路口等场所焚烧冥纸冥币、抛撒祭品、燃放爆竹,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同时,清明节期间提倡减少人员流动,不扎堆、不聚集,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奠、撰写感言体会等方式来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营造安全文明祭奠的社会氛围。
  市城管办提醒广大市民,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避免人员聚集,清明节期间有关祭扫事宜,市民可拨打“963913”清明节祭祀(扫)服务专线咨询。即日起,市属殡仪服务机构将通过“哈尔滨殡葬”微信公众号,链接“互联网+祭祀”平台,面向市民提供网络祭祀、云祭扫、代祭等服务。
  多部门协作 劝导制止违规行为
  禁烧冥纸冥币,源头治理是关键。市城管办牵头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严格查处全市各类集贸市场、商超、殡葬用品商店、农(食)杂店等场所的批发、零售祭祀用品行为,对店外摆卖和占道经营销售冥纸冥币将依法没收和取缔,在源头治理上形成高压态势,坚决封锁销售渠道。
  3月26日,南岗区行政执法局出动执法人员30人、执法车辆6台,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城管局查处王岗镇兴利村一处制售冥纸冥币窝点,收缴冥纸冥币3.2吨,扣押制作金元宝机器两台,通过源头打击为清明节前期冥纸冥币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月3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政执法保卫大队和双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区城管局、民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双城区一处经营冥纸冥币窝点,依法收缴冥纸冥币。
  4月1日,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道外区违法贩卖冥纸冥币的商家进行查处。在道外区南平街3号附近,执法队员取缔了一处藏身在地下室的冥纸冥币存储点。在迎新街一处仓买店内,执法队员查获了店主存放在吊铺上的冥纸冥币……当日,道外行政执法部门共收缴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近2吨。
  为有效打击销售环节,避免人群聚集,今年清明节期间,市城管办牵头组织全市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店外摆卖和占道销售冥纸冥币等违法行为加大清理取缔力度。在打击销售环节的同时,市城管办还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等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的企业从严处罚,对小造纸厂、小作坊、黑加工点坚决予以取缔。
  近日,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哈东路跑马场附近查获一处大型冥纸冥币储存、焚烧点位,现场共收缴金元宝1540袋,金砖20袋,烧纸18大编织袋、42箱,合计约3.5吨。
  街头终端的管控同样必不可少。在市城管办的统筹协调下,哈市行政执法部门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每晚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主干街路、重点区域设立执勤岗点。
  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十字路口、重点街路、背街背巷等地的占道销售、焚烧冥纸冥币行为进行巡视清理,保证人员在岗在位,在巡视过程中利用执法车辆循环播放禁烧宣传口号,帮助辖区街道办事处对市民焚烧行为进行耐心劝导,对利用车辆贩卖冥纸冥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松北区松祥街道办事处,每晚有100余名志愿者分布在辖区32处重要路口,一旦发现有人焚烧冥纸冥币,立刻上前劝阻,及时制止焚烧冥纸冥币行为的发生。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