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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户价格违法 被处以顶格处罚
哈市公布首批存在违价行为典型案例
文章字数:623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发布后,哈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所属辖区商超、菜店等重点场所全覆盖检查,集中力量查处哄抬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违法行为。29日,该局对近段时间立案查处的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检查力度,对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并曝光典型案例。
  首批典型案例
  ●宾县一生鲜超市销售油菜、韭菜、地瓜、黄瓜等蔬菜,购销差价超过30%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4号公告》有关规定,对该生鲜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南岗区一蔬菜店存在销售的小油菜购销差价超过30%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4号公告》规定,对该蔬菜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对不明码标价行为处以上限5000元的处罚。
  ●平房区一生鲜超市销售油麦菜、寿光菠菜、菠菜、小白菜、唐菜、苦苣、铁杆大葱、大白菜、架豆王、水黄瓜、寿光小黑茄子等蔬菜,购销差价超过30%,其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对该生鲜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514.02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即17570.1元的处罚。
  ●通河县一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标价之外加价销售蓝韵森林蓝莓果,违反有关规定,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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