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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查处涉疫案件41件
行政处罚42人
文章字数:278
  南京市19日通报,公安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截至3月18日,全市共查处各类涉疫案件41件,行政处罚42人。
  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曹存福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3月18日晚,王某某(男,51岁,浙江人)在栖霞区合作村某棋牌室聚集多人打牌,违反关于“棋牌室等休闲娱乐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的疫情管控规定,被栖霞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罚款处罚。
  3月14日晚,民警在溧水区晶桥镇对疫情期间未暂停营业的一棋牌室进行检查时,陈某某(男,51岁,南京人)、路某某(男,52岁,南京人)阻碍民警依法进行现场检查,被溧水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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