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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省内3地贷款 可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
哈市建立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协同机制
文章字数:561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与伊春、齐齐哈尔、大庆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个人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协同机制。目前,上述城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达到连续3期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可以启动扣划程序;同时,缴存职工偿还以上3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也将于近期开通。
  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过程中,哈尔滨公积金中心经多次远程调研研发业务流程,与伊春、齐齐哈尔、大庆公积金中心之间成功建立了协同机制。协同机制约定:贷款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双方签订协作协议,互通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逾期相关数据,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达到连续3期或累计6期(含)以上时,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提供《扣划申请书》、《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逾期等要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扫描发送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由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进行还款处理,并通过平台反馈办结凭证,全程不见面专网办理。
  截至目前,已共计扣划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逾期贷款8笔,还款金额33万元,既方便了缴存职工,又防范了贷款风险,解决了公积金异地贷款逾期催收难题,实现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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