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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文章字数:410
  据新华社电 记者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意见共计二十条,从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各部门具体职责、协助执行义务等各方面作出了规定。
  意见规定,公安部门除了协助督促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及时出警外,还需要将情况通报给人民法院,真正地实现部门联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则可以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一线优势,跟踪记录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情况,提供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并帮助受害人及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切实调动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联动机制活力。
  意见还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法律援助力度,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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