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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后首次大会,这些细节有深意
文章字数:868


  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自去年3月11日修改后召开的首次大会。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规范全国人代会“怎么开”“怎么开好”的重要法律。修法后,将给今年召开的大会带来哪些新变化?
  法律案审议环节优化了,效率提高质量不降
  细心的人会发现,以往大会审议法律案,程序是“法律草案-草案修改稿-草案建议表决稿-表决稿”几个环节。
  以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为例,其间经历“大会说明-代表小组会讨论-第一次常务主席会审议-第二次主席团会审议-代表小组会讨论-第二次常务主席会审议-第三次主席团会审议-代表小组会讨论-第三次常务主席会审议-第四次主席团会审议-闭幕会表决”,称为“三上三下”。
  修改后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明确法律草案修改稿在各代表团审议后,经进一步修改就可以直接提出表决稿交付大会表决,减少了过去“草案建议表决稿”的审议环节。
  这样的修改,既完全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也有利于提高审议效率。
  统一规定表决议案方式,大会程序进一步规范
  在全国人代会上行使表决权,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权力。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时,吸收历年大会议案表决办法的有关内容,在议事规则第60条中,对表决方式作出明确的统一规定——
  “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
  “宪法的修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的方式,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表决议案方式的统一规范,保障了表决方式的一致性。这样,今后每年每次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就不用再单独审议表决本次大会表决议案的办法。
  启用工作信息化平台,代表履职更加便利
  新修改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和服务。
  为贯彻落实议事规则要求,今年2月23日,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正式启用。
  据了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大会期间,代表建议将首次正式通过平台提交和分办。
  相信今年有了信息化平台助力,代表履职将更加便捷,大会将开得更加精简、高效。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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