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健全市场监管 行刑衔接机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严打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
文章字数:424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为确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健全市场监管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合力。
  《规定》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健全了协作配合的相关机制,旨在通过行刑并举、以刑促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应当建立健全线索通报、重大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反馈、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目前市场监管行刑衔接中存在的移送程序不够明晰、移送依据不够完善、移送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中若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及其他关联犯罪的线索,将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绝不允许“以罚代刑”。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