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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要求逐步提升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文章字数:341
  中新网2月14日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等相关要求。14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解读称,《指导意见》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指出,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弱项,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对分类收运、焚烧处理能力以及资源化利用率部署了具体指标要求,针对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指导意见》强调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针对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指导意见》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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