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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高效推进巡察全覆盖
文章字数:1259
  (上接第一版)对下统筹市县巡察力量,建立指导督导、情况通报、回访督查等机制,同频共振、合力攻坚。
  “横向全覆盖,上下一盘棋”。在这一思路指导下,先后组织指导18个区、县(市)同步开展了“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学生餐突出问题”“涉粮专项巡察”等上下联动专项巡察。
  创新贯通融合方法,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市委巡察办结合实际与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公安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商、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协作机制,切实形成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筑牢基础强保障。我市巡察机构还加强区、县(市)巡察队伍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阿城区、五常市、尚志市、延寿县、通河县、方正县等9个区、县(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道里区、平房区、五常市、尚志市、宾县等5个基层巡察办增设巡察信息中心,巡察信息化保障水平得到加强。
  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推动整改
  以查促改,巡察旨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因此高质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整改工作尤为重要。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的8702个问题,完成整改8441个,到期整改率97%;移交的1734件线索,办结1678件,办结率97%。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市巡察机构建立巡察整改“纪检+组织+宣传+巡察”四方联动评估机制,制定《哈尔滨市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哈尔滨市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并及时梳理、列出清单、跟踪督办。2021年3月,组织市委第一至十轮巡察自检自查并抽查30个党组织,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74个,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以查促改、以改促优,坚持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针对巡察发现的区、县(市)法院系统重要副职在一地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向市委提出整改建议,市委高度重视,交流调整了政法系统重要副职干部65名。
  加强规范建设 夯实保障能力
  加强规范化建设,是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2021年我市巡察机构高标准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巡察任务。
  规范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以《哈尔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为重点的自身建设类管理文件制度15项,以《哈尔滨市委巡察工作操作流程规范》等为重点的业务管理制度34项,以《关于市委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的运行管理制度20项。
  规范队伍建设。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先后从市直部门选调13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巡察机构锻炼。建立全市统一的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和人才库,为巡察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和基础保障。
  规范培训建设。先后选派市县两级巡察干部20名参加中央、省委巡视办业务培训;选派优秀区、县(市)年轻干部92名参加市委巡察,强化实践历练。
  奋楫扬帆,再启征程。2022年,我市巡察工作将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按照健全、完善、巩固、深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精准落实政治巡察监督要求,高质高效推进巡察全覆盖,为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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