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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能领“冰墩墩”?别信!
省知识产权局警示:未经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文章字数:519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2月10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警示信息”。近日,该局发现有个别微信公众号发布所谓“转发能领‘冰墩墩’”等相关消息,涉嫌非法利用奥林匹克标志从事商业行为。在此,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警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省知识产权局在“警示信息”中称,包括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在内的奥林匹克标志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保护,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同时,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商品请通过北京冬奥组委官方特许商品官方网店和特许零售店渠道,查询网址:https://www.beijing2022.cn/licm/licensinginfo.htm。同时请广大消费者注意个人信息保护,时刻提防在陌生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因相关微信公众号主体为省外市场主体,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已按要求将相关线索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深入推进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严厉打击涉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为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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