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哈尔滨市)
文章字数:5153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 注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21 D2HL202201030011 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路城管局楼下的大绿棒子小铁串烧烤店油烟、异味、排烟机噪声严重扰民,露天生火引炭排放大量烟尘。 哈尔滨市 大气,噪声 是 哈尔滨市呼兰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4日向该烧烤店送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哈呼环限改[2022]第1号),要求该烧烤店在二日内封堵随意排放油烟的排放口,经营活动中要加强管理,不得随意排放油烟。2022年1月6日,呼兰区委托黑龙江凌霄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店排烟机边界1米和声源一侧4楼卧室进行噪声检测,昼夜检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限值要求。 已办结
1月5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烧烤店已经封堵随意排放油烟的排放口。呼兰区建设路街道组织建设社区工作人员对大绿棒子小铁串烧烤店周边随机抽查15户居民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均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下步,哈尔滨市责成呼兰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居民居住区内餐饮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22 X2HL202201030011 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北川屯与白碳屯之间(原医大二院度假村北山坡)有多栋违规占用林地建设的别墅。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已办结
23 D2HL202201030013 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清街38号、45号等多家商户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上述2家经营者室外使用高噪声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里行执责改通字〔2022〕第113001、113002号),责令其立即整改。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哈里行执告字〔2022〕第113001、113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哈里行执罚字〔2022〕第113001、113002号)分别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上述2家经营者已自行清除噪声并缴纳罚款。同时,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告知该区域商户禁止在室外使用高噪声的方法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影响周边居民。 已办结
24 X2HL202201030006 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171、193、201号楼无集中供热设施,烧煤取暖烟尘大。 哈尔滨市 大气 此案件与第六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080054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自2021年12月9日以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属地滨江街道办事处,定期走访,持续跟踪,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目前,未发现使用散煤燃烧,产生烟尘的问题。
25 D2HL202201030007 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安街锦绣家园小区20多名业主圈占、破坏小区院内的公共绿地。 哈尔滨市 其他污染 是 1月5日下午,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拆除了2处公共绿地外侧私设的铁艺及木栅栏,并清运完毕。 已办结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松北区加大巡查管护力度,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维护,努力优化小区绿化环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6 X2HL202201030008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36号院内有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哈尔滨市 其他污染 此案件与第二十九批受理编号X2HL202112310050号举报问题中第一个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1月4日,联合调查组再次现场核实,未发现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问题,并再次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加细清理庭院,不留死角。
27 D2HL202201030010 坤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歪头屯破坏、侵占2万平方米林地,用于建厂、开矿,并将污水排放到矿坑内。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第一个问题: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1月4日对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限期2022年6月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逾期未恢复,将依法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阶段性办结
28 D2HL202201030008 哈尔滨市松北区水泥路77号附近长期有人焚烧冥币,烟尘扰民。 哈尔滨市 大气 是 针对水泥路77号院内疑似焚烧冥纸冥币问题,哈尔滨市道外区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走访调查,未发现冥纸冥币经营者,多次敲门、无人应答后,经公安机关见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过程记录,执法人员打开库房大门,发现库房内存放的部分冥纸冥币和纸质元宝等封建迷信物品。随后,哈尔滨市道外区立即安排垃圾压缩车,对库房内冥纸冥币、纸质元宝等封建迷信物品,进行压缩收缴、全部清理。 已办结
2022年1月5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再次巡查,未发现水泥路77院内及周边区域有焚烧冥纸冥币行为,院内仍处于无人执守、库房空置状态。
29 D2HL202201030002 兴隆林业局将辖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放到巴彦县兴隆镇隆清村后四平山屯兴隆砖厂东侧铁路水井处,导致周边农田被污染,无法耕种。 哈尔滨市 水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巴彦县政府加快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污水管线工程建设进度,将兴隆重点国有管理局局址生活区污水管网并入兴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加强对该排水沟道的疏浚,保持水流畅通。责成兴隆镇隆青村村委会在今年春种前对该地块进行深松整地,达到待播状态。 阶段性办结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坤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歪头屯破坏、侵占2万平方米林地,用于建厂、开矿。”)
(一)基本情况
举报中所说坤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称是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位于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歪头屯。2018年4月4日成立,法人代表为张某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2MA1B239C3J,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食品生产。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查,该企业违法占用林地14.57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经核实,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总面积为14.57亩。其中:陈某良于2014年4月为种植木耳垫砂石平整场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8.57亩。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6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哈阿林罚决字〔2018〕29号),缴纳罚款57,0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2018年5月,雷某海平整场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6亩。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6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哈阿林罚决字〔2018〕28号),缴纳罚款40,02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陈某良和雷某海已缴纳罚款,违法占用林地均未恢复原状。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2018年6月2日分别在陈某良和雷某海手里流转两块林地后,于2019年9月建厂,共建5栋库房,面积6650平方米,其中占林地面积3500平方米;办公室1栋,占地360平方米,是在原土房200平方米面积上翻建,原土房是博碾村农民胡国志80年代在耕地内私建住宅,无手续(此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该企业在2019年立项,项目代码:2019-230112-03-03-085102,2020年4月7日向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补办林业用地手续,由于阿城区无用地指标,至今未还林,未办理征占。该企业无开矿行为。
2020年3月13日阿城区交界街道党工委对博碾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李*海因村集体林地资产监管失职,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给予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坤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污水排放到矿坑内。”)
此案件与第二十二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40012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绿棒子小铁串烧烤店,注册名称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绿瓶子小铁串烧烤店,现经营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县委开发区楼1层2号门,注册日期2018年4月17日,2021年12月10日由呼兰区建设街县委开发区楼1层4号门搬迁至现经营地址,并履行变更手续。经营者匡某震,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经营面积约120平方米,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1100650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11MA1B2P2A2L。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该烧烤店为室内经营,所处建筑为一栋9层商住综合楼,经营场所位于一层,二层为办公场所,三层以上为居民住宅。使用1台无烟烧烤车,配套安装了DRS-JD型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经营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收集后使用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烟道口高于所在建筑物(9层楼)顶部约2米,符合排放要求。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在一楼墙体上设有一处排放口,存在随意排放油烟问题。
该店生火引炭是在室内厨房,利用油烟净化设备进行高空排放。经走访周边商户,均反映未发现该店在露天生火引炭排放大量烟尘现象。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举报所指的哈尔滨市松北区水泥路77号,应为“道外区水泥路77号”,位于水泥路沿线(向江街往江南中环路方向)右侧,毗邻哈尔滨市前进水泥管厂,属于道外区新一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
道外区水泥路77号,为1处独立封闭院区(以下简称“水泥路77号院”),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院区周边均为厂房、空地,无居民楼。院内现有3间成一字分散排列的库房,现场未发现执守人员。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水泥路77号院周边未发现焚烧冥纸冥币痕迹。执法人员敲门无人应答,院内无人执守,未发现明显焚烧痕迹。周边居民反映水泥路77号院内近期有人售卖冥纸冥币,部分购买冥纸冥币人员,直接进行现场焚烧,存在烟尘扰民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安街锦绣家园小区,东起江平街,西至江安街,南起中源大道,北至龙川路,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其中高层986户、多层276户、别墅324户、商服111户,2008年12月进户,物业服务单位为哈尔滨杰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现场踏查,发现锦绣家园小区存在2处圈占公共绿地情况,共涉及业主10余户。第一处位于小区16号楼北侧,采用铁艺栅栏圈占,面积约500平方米;第二处位于高层6号楼东侧,采用木条、铁丝等组成的木栅栏圈占,面积约200平方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兴隆林业局全称为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位于巴彦县兴隆镇滨北铁路东侧。兴隆镇隆青村(举报人所说的隆清村实为隆青村)后四平山屯兴隆砖厂位于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东北侧,距离局址约600米。兴隆砖厂东侧有2个已废弃的铁路水井房。水井房周边为农田(地编号00638),土地面积10.54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兴隆砖厂东侧铁路水井房周边农田附近有一条历史形成的天然排水沟,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北部居民区646户每天产生约197吨生活污水通过该排水沟排放。因上述地块地势西高东低,农田地块低洼,非雨季正常排放,进入汛期降雨天气,周边雨水汇集到排水沟内,沟浅水急水满外溢流入周边农田。周边没有排水的工业企业,流经排水沟为雨水和生活污水。不存在周边农田被污染,无法耕种情况。
2019年6月,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及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2号)文件要求,按照“三定”职能划定,巴彦县水务局承接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污水处理行业管理职能。巴彦县政府已将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北侧部分居民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列入《兴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林业局部分》改造计划。其中,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市政污水管网5202米已全部铺设完毕;原定2021年10月15日开工的穿越铁路涵管工程,受疫情和季节影响未能如期开工,计划于2022年6月底雨季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彻底解决646户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阿城区经实地排查、调阅档案,确定案件所反映的问题与哈医大二院高科技园区工程项目中专家疗养楼项目符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专家疗养楼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北川村,是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投资的高科技园区的部分工程。该项目批准占地面积4.5093公顷,共有38栋建筑,其中1栋已完工,其余37处于2012年9月停建至今。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该项目于2000年6月6日取得原省林业厅审核意见(黑林资政函〔2000〕14号),同意征用原阿城市林地5.6公顷,要求用地单位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6月23日向阿城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阿城区2011年第一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哈政土农字〔2011〕耕保14号),该批次转用土地中包含平山镇国有农用地4.5093公顷,即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专家疗养楼项目地块。目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专家疗养楼项目实际占地4.5公顷,占用的是上述经批准的4.5093公顷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该项目已经具备了原林业部门和原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转建手续,无占用非审批林地实施建设行为。该项目因开发主体和承建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问题多年未解决,一直处于涉法涉诉阶段,目前已起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的为河清街45号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来盈水果蔬菜店,该店于2021年1月20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230102MA1CEJHA8N。经核实,河清街38号无市场主体经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位于河清街45号的“来盈水果蔬菜店”现场未发现使用喇叭播放广告,而位于河清街49号的“农大红肠店”及河清街57号的“醉飘香自酿酒坊”确存使用喇叭播放广告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21 D2HL202201030011 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路城管局楼下的大绿棒子小铁串烧烤店油烟、异味、排烟机噪声严重扰民,露天生火引炭排放大量烟尘。 哈尔滨市 大气,噪声 是 哈尔滨市呼兰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4日向该烧烤店送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哈呼环限改[2022]第1号),要求该烧烤店在二日内封堵随意排放油烟的排放口,经营活动中要加强管理,不得随意排放油烟。2022年1月6日,呼兰区委托黑龙江凌霄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店排烟机边界1米和声源一侧4楼卧室进行噪声检测,昼夜检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限值要求。 已办结
1月5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烧烤店已经封堵随意排放油烟的排放口。呼兰区建设路街道组织建设社区工作人员对大绿棒子小铁串烧烤店周边随机抽查15户居民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均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下步,哈尔滨市责成呼兰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居民居住区内餐饮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22 X2HL202201030011 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北川屯与白碳屯之间(原医大二院度假村北山坡)有多栋违规占用林地建设的别墅。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已办结
23 D2HL202201030013 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清街38号、45号等多家商户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上述2家经营者室外使用高噪声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里行执责改通字〔2022〕第113001、113002号),责令其立即整改。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哈里行执告字〔2022〕第113001、113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哈里行执罚字〔2022〕第113001、113002号)分别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上述2家经营者已自行清除噪声并缴纳罚款。同时,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告知该区域商户禁止在室外使用高噪声的方法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影响周边居民。 已办结
24 X2HL202201030006 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171、193、201号楼无集中供热设施,烧煤取暖烟尘大。 哈尔滨市 大气 此案件与第六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080054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自2021年12月9日以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属地滨江街道办事处,定期走访,持续跟踪,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目前,未发现使用散煤燃烧,产生烟尘的问题。
25 D2HL202201030007 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安街锦绣家园小区20多名业主圈占、破坏小区院内的公共绿地。 哈尔滨市 其他污染 是 1月5日下午,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拆除了2处公共绿地外侧私设的铁艺及木栅栏,并清运完毕。 已办结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松北区加大巡查管护力度,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维护,努力优化小区绿化环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6 X2HL202201030008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36号院内有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哈尔滨市 其他污染 此案件与第二十九批受理编号X2HL202112310050号举报问题中第一个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1月4日,联合调查组再次现场核实,未发现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问题,并再次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加细清理庭院,不留死角。
27 D2HL202201030010 坤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歪头屯破坏、侵占2万平方米林地,用于建厂、开矿,并将污水排放到矿坑内。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第一个问题: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1月4日对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限期2022年6月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逾期未恢复,将依法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阶段性办结
28 D2HL202201030008 哈尔滨市松北区水泥路77号附近长期有人焚烧冥币,烟尘扰民。 哈尔滨市 大气 是 针对水泥路77号院内疑似焚烧冥纸冥币问题,哈尔滨市道外区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走访调查,未发现冥纸冥币经营者,多次敲门、无人应答后,经公安机关见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过程记录,执法人员打开库房大门,发现库房内存放的部分冥纸冥币和纸质元宝等封建迷信物品。随后,哈尔滨市道外区立即安排垃圾压缩车,对库房内冥纸冥币、纸质元宝等封建迷信物品,进行压缩收缴、全部清理。 已办结
2022年1月5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再次巡查,未发现水泥路77院内及周边区域有焚烧冥纸冥币行为,院内仍处于无人执守、库房空置状态。
29 D2HL202201030002 兴隆林业局将辖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放到巴彦县兴隆镇隆清村后四平山屯兴隆砖厂东侧铁路水井处,导致周边农田被污染,无法耕种。 哈尔滨市 水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巴彦县政府加快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污水管线工程建设进度,将兴隆重点国有管理局局址生活区污水管网并入兴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加强对该排水沟道的疏浚,保持水流畅通。责成兴隆镇隆青村村委会在今年春种前对该地块进行深松整地,达到待播状态。 阶段性办结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坤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歪头屯破坏、侵占2万平方米林地,用于建厂、开矿。”)
(一)基本情况
举报中所说坤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称是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位于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歪头屯。2018年4月4日成立,法人代表为张某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2MA1B239C3J,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食品生产。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查,该企业违法占用林地14.57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经核实,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总面积为14.57亩。其中:陈某良于2014年4月为种植木耳垫砂石平整场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8.57亩。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6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哈阿林罚决字〔2018〕29号),缴纳罚款57,0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2018年5月,雷某海平整场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6亩。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6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哈阿林罚决字〔2018〕28号),缴纳罚款40,02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陈某良和雷某海已缴纳罚款,违法占用林地均未恢复原状。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2018年6月2日分别在陈某良和雷某海手里流转两块林地后,于2019年9月建厂,共建5栋库房,面积6650平方米,其中占林地面积3500平方米;办公室1栋,占地360平方米,是在原土房200平方米面积上翻建,原土房是博碾村农民胡国志80年代在耕地内私建住宅,无手续(此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该企业在2019年立项,项目代码:2019-230112-03-03-085102,2020年4月7日向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补办林业用地手续,由于阿城区无用地指标,至今未还林,未办理征占。该企业无开矿行为。
2020年3月13日阿城区交界街道党工委对博碾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李*海因村集体林地资产监管失职,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给予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坤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污水排放到矿坑内。”)
此案件与第二十二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40012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绿棒子小铁串烧烤店,注册名称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绿瓶子小铁串烧烤店,现经营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县委开发区楼1层2号门,注册日期2018年4月17日,2021年12月10日由呼兰区建设街县委开发区楼1层4号门搬迁至现经营地址,并履行变更手续。经营者匡某震,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经营面积约120平方米,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1100650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11MA1B2P2A2L。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该烧烤店为室内经营,所处建筑为一栋9层商住综合楼,经营场所位于一层,二层为办公场所,三层以上为居民住宅。使用1台无烟烧烤车,配套安装了DRS-JD型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经营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收集后使用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烟道口高于所在建筑物(9层楼)顶部约2米,符合排放要求。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在一楼墙体上设有一处排放口,存在随意排放油烟问题。
该店生火引炭是在室内厨房,利用油烟净化设备进行高空排放。经走访周边商户,均反映未发现该店在露天生火引炭排放大量烟尘现象。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举报所指的哈尔滨市松北区水泥路77号,应为“道外区水泥路77号”,位于水泥路沿线(向江街往江南中环路方向)右侧,毗邻哈尔滨市前进水泥管厂,属于道外区新一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
道外区水泥路77号,为1处独立封闭院区(以下简称“水泥路77号院”),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院区周边均为厂房、空地,无居民楼。院内现有3间成一字分散排列的库房,现场未发现执守人员。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水泥路77号院周边未发现焚烧冥纸冥币痕迹。执法人员敲门无人应答,院内无人执守,未发现明显焚烧痕迹。周边居民反映水泥路77号院内近期有人售卖冥纸冥币,部分购买冥纸冥币人员,直接进行现场焚烧,存在烟尘扰民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安街锦绣家园小区,东起江平街,西至江安街,南起中源大道,北至龙川路,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其中高层986户、多层276户、别墅324户、商服111户,2008年12月进户,物业服务单位为哈尔滨杰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现场踏查,发现锦绣家园小区存在2处圈占公共绿地情况,共涉及业主10余户。第一处位于小区16号楼北侧,采用铁艺栅栏圈占,面积约500平方米;第二处位于高层6号楼东侧,采用木条、铁丝等组成的木栅栏圈占,面积约200平方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兴隆林业局全称为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位于巴彦县兴隆镇滨北铁路东侧。兴隆镇隆青村(举报人所说的隆清村实为隆青村)后四平山屯兴隆砖厂位于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东北侧,距离局址约600米。兴隆砖厂东侧有2个已废弃的铁路水井房。水井房周边为农田(地编号00638),土地面积10.54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兴隆砖厂东侧铁路水井房周边农田附近有一条历史形成的天然排水沟,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北部居民区646户每天产生约197吨生活污水通过该排水沟排放。因上述地块地势西高东低,农田地块低洼,非雨季正常排放,进入汛期降雨天气,周边雨水汇集到排水沟内,沟浅水急水满外溢流入周边农田。周边没有排水的工业企业,流经排水沟为雨水和生活污水。不存在周边农田被污染,无法耕种情况。
2019年6月,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及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2号)文件要求,按照“三定”职能划定,巴彦县水务局承接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污水处理行业管理职能。巴彦县政府已将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址北侧部分居民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列入《兴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林业局部分》改造计划。其中,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市政污水管网5202米已全部铺设完毕;原定2021年10月15日开工的穿越铁路涵管工程,受疫情和季节影响未能如期开工,计划于2022年6月底雨季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彻底解决646户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阿城区经实地排查、调阅档案,确定案件所反映的问题与哈医大二院高科技园区工程项目中专家疗养楼项目符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专家疗养楼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北川村,是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投资的高科技园区的部分工程。该项目批准占地面积4.5093公顷,共有38栋建筑,其中1栋已完工,其余37处于2012年9月停建至今。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该项目于2000年6月6日取得原省林业厅审核意见(黑林资政函〔2000〕14号),同意征用原阿城市林地5.6公顷,要求用地单位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6月23日向阿城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阿城区2011年第一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哈政土农字〔2011〕耕保14号),该批次转用土地中包含平山镇国有农用地4.5093公顷,即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专家疗养楼项目地块。目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专家疗养楼项目实际占地4.5公顷,占用的是上述经批准的4.5093公顷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该项目已经具备了原林业部门和原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转建手续,无占用非审批林地实施建设行为。该项目因开发主体和承建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问题多年未解决,一直处于涉法涉诉阶段,目前已起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的为河清街45号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来盈水果蔬菜店,该店于2021年1月20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230102MA1CEJHA8N。经核实,河清街38号无市场主体经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位于河清街45号的“来盈水果蔬菜店”现场未发现使用喇叭播放广告,而位于河清街49号的“农大红肠店”及河清街57号的“醉飘香自酿酒坊”确存使用喇叭播放广告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