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哈尔滨市)
文章字数:9550
主编:胡占富 编辑:张金鸣 版式:李贺冉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 注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21 D2HL202112250048 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地理信息产业园附近的铁路线,火车经过时产生巨大噪声和烟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如出现监测超标,将采取降噪措施,降低铁路运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22 X2HL202112250017 韩*亮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镇望哈村废弃砖厂内、解放村的二节耕地边堆存了大量垃圾,并用土掩埋,严重污染耕地及周边环境。 哈尔滨市 土壤 是 对于韩某亮等人倾卸垃圾问题,榆树镇纪委正在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已办结
2021年12月27日,望哈村已向村民公示道路维修情况,并做了问卷调查,二节地两侧耕地6户承包村民对铺垫道路表示赞成。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按照省住建厅现场督导时提出的要求,加快垃圾分拣进度,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类处理。同时,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待调整后根据土地用途制定修复方案,逐渐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已建成投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使用效率,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23 X2HL202112250013 2016年冬季,韩*峰在尚志市国有林场苇河镇五道岭作业点超限采伐。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尚志市政府组织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进一步核查确认,并在2022年4月30日前对苇河林场五道岭作业点采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若存在违法问题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确保生态安全。 已办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韩某亮系榆树镇望哈村村民,中共党员。废弃砖厂位于榆树镇望哈村西侧,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解放村的二节耕地边为田间道路。
(二)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反映的废弃砖厂,经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调查认定,土地性质为自然保留地,非耕地。经调查,上个世纪70年代,榆树镇望哈村利用“五荒地”建设砖厂,逐年取土形成了面积约5万平方米、平均深度约5米的大坑。2001年,砖厂停产。2002年,望哈村将砖厂承包给哈尔滨美狮实业有限公司,承包期70年。哈尔滨美狮实业有限公司承包后,计划建设猪舍从事养殖,但未实施,一直荒废。由于哈尔滨美狮实业有限公司疏于看管,周边村屯向坑内偷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018年,哈尔滨美狮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杨某起与钟某勇签订协议,由杨某起提供砖厂大坑,钟某勇向内倾卸“好土”,并约定不能倾卸城市垃圾及其它渣土。经榆树镇纪委核查确认,被举报人韩某亮与钟某勇为向砖厂倾泻垃圾的合伙人。协议签订后,钟某勇、韩某亮开始向坑内倾卸建筑工地施工挖掘的土方,并伴有部分建筑垃圾。2021年,道里区开展农村垃圾堆存场排查清理工作,榆树镇将砖厂垃圾堆存点上报。9月30日,中标单位黑龙江天云建设有限公司开始将垃圾清运至哈尔滨文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至该公司机械分拣后,可回收物再生利用,不可回收物统一处置。11月15日,该砖厂大坑内5.5万立方米垃圾全部完成清理。榆树镇已将该砖厂土地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道里分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拟调整为集体建设用地。2021年11月19日,榆树镇委托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清理后的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铅、铬、总砷、总汞、铜、镍等指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限值。举报反映的砖厂堆存垃圾问题已完成整改,周边环境得到改善,不存在污染耕地问题。
举报反映的解放村二节耕地边为望哈村一条田间路,主要用于农耕通行。近年来,因农机碾压路面坑洼不平,夏季泥泞难行。在上述砖厂垃圾清运过程中,望哈村从中分拣出约200立方米的砖头、砂石、炉灰,作为路基铺设在田间路上,长约350米,宽约2.8米,厚约0.2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1.小区附近线路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学院路地理信息产业园”实为“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经过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附近有四条铁路线路,分别为滨洲上、下行线和哈齐客专上、下行线。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距离铁路正线最近距离约69米,滨洲线与园区最近距离157米,哈齐客专外轨中心线与园区最近距离30米。哈齐高铁图定列车42对运行时间为早5:21~晚22:14,夜间22:14~早5:21停运。滨洲上、下行线图定列车50对,分布全天运行。
2.地理信息产业园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于2003年7月8日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001号,哈齐客专上行线K17+550—K17+850右侧。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内现有7栋家属楼424户,2006年建成入住,常住人口约500人。该地段为路基段,路基高约2.5米,铁路外侧靠近信息产业园住宅楼处已设置声屏障,起止里程为K17+500—K17+900,声屏障高度3.95米,为金属材质声屏障。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阅新建铁路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环评报告、环评批复,“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处的噪声不得超过昼、夜70分贝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标准,对30米外超标点采用声屏障或者加隔声窗等措施”,新建哈齐客专工程严格落实了环评中设置声屏障的措施,类比验收监测结果,临铁路第一排昼间67.3分贝,夜间55.1分贝,可满足铁路边界昼夜70分贝的噪声标准限值。2021年12月27日,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现场监测,噪声监测结果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限值要求。哈尔滨市责成中铁哈尔滨集团公司高度重视铁路运输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努力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降低铁路运输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针对噪声问题已采取如下措施:1.实施降噪措施。对信息产业园住宅楼处实施了3.95米高,450延米声屏障措施;对临近滨洲线实施电化改造,用低噪声的电力牵引代替内燃机车牵引;对机车加装限鸣装置和安装低噪声电喇叭等措施,进一步减少铁路运输和货场装卸噪声对小区居民影响。2.减少机车鸣笛影响。要求各次列车在上述地点除必要用风笛喇叭进行警示外,其他均要用低噪声电喇叭鸣示,从而最大限度降低鸣笛噪音影响。3.加大运行管理力度。机务系统将指派干部现场监控,加强监管,同时强化日常分析,通过视频分析、监控分析、语音分析等管理手段对通过列车进行不定期分析,对于违反规定情况严肃追究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经核实,哈齐客专动车组采用电力牵引,属于清洁能源,无烟尘污染;滨洲线实施了电气化改造,目前图定50对车,36对采用电力牵引,14对为内燃机车牵引,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内燃机车排放符合机车出厂相关参数要求。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苇河林场(以下简称苇河林场)隶属黑龙江省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场址所在地尚志市苇河镇,经营总面积21734.88公顷。其中:有林地15626.1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54.4公顷,灌木林地13.13公顷,无立木林地3.77公顷,苗圃6.32公顷,宜林荒山荒地84.45公顷,宜林沙荒地1.19公顷,辅助生产用地5845.46公顷,活立木蓄积195.32万立方米,在职职工109人。经确认,举报人所反映的韩某峰于2014年-2017年任黑龙江省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苇河林场副场长。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现场核查和调阅资料,举报人所反映的2016年冬季,苇河镇五道岭作业点为苇河林场46林班1小班,47林班1、2小班,为2016年经原黑龙江省林业厅审批的采伐作业小班(46林班:林木采伐许可证号:黑林采字〔2016〕2634号),起源人工林,树种人工红松,采伐类型为抚育,采伐方式为定株抚育,采伐强度11.4%,采伐蓄积102.77立方米,出材量73.13立方米。47林班1小班:林木采伐许可证号:黑林采字〔2016〕2033号),起源人工林,树种黑杨,采伐类型为抚育,采伐方式为生态疏伐,采伐强度10.5%,采伐蓄积147.19立方米,出材量112.66立方米。47林班2小班:林木采伐许可证号:黑林采字〔2016〕2034号),起源人工林,树种黑杨,采伐类型为抚育,采伐方式为生态疏伐,采伐强度10.4%,采伐蓄积86.57立方米,出材量65.12立方米。采伐后苇河林场对年度内经营的全部小班进行自检自查,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对林场伐区进行抽检(黑尚林办发〔2017〕5号),各项采伐类型消耗量均控制在相应分项限额指标内,定株抚育作业小班与调查设计相符。2021年12月27日,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森调队(乙级资质)对苇河镇五道岭作业点苇河林场46林班1小班伐区作业情况进行现场认证,认证结果为46林班采伐蓄积69.0254立方米。47林班1小班:采伐蓄积329.444立方米。47林班2小班:采伐蓄积81.8420立方米。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2016年冬季,韩某峰在尚志市国有林场苇河镇五道岭作业点超限采伐”问题基本属实。2016年47林班1小班审批采伐蓄积147.19立方米,经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森调队认定实际采伐蓄积329.444立方米。
24 X2HL202112250002 哈尔滨道外区西开原二道街有多家金属装饰店、不绣钢加工店占用公共道路、小区公共空间经营,噪声扰民,举报人认为其选址不当,不具备经营条件。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道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2户商家立即清理,明确告知经营者,严禁占用门前和人行道乱摆乱放。经营者承诺,立即整改,不会再乱摆乱放,杜绝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阶段性办结
25 X2HL202112250031 哈尔滨市南岗区建兴街3号楼1-3楼公共卫生间污水及气味污染周边环境 哈尔滨市 水 是 调查组现场组织人员对全部卫生间地面进行了彻底冲刷并全面消毒,现公共卫生间污水、异味问题已解决。 已办结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由属地和兴路街道办事处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增加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部门,督促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南岗分公司及哈尔滨市征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杀,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文明意识,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二是协调供水集团、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南岗分公司及哈尔滨市征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保证房屋安全前提下,研究为该建筑安装供水增压设施,恢复公共卫生间冲水管线。
26 D2HL20211225003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202112140024公示办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公示内容未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香坊三力明居5G基站在建设前是否需要征求周边居民意见作出明确答复。 哈尔滨市 辐射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香坊区组织区工信科技局、属地大庆路街道办事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进一步强化5G基站监管责任,规范5G基站管理。一是香坊区组织区工信科技局协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将于2022年3月20日前拆除多福家园5G基站。在拆除前,要求哈尔滨铁塔公司联合电信公司和多福家园物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该5G基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减少5G基站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的情况。二是香坊区工业信息科技局会同全区各街镇,对区域内5G基站建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5G基站建设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5G基站坚决采取措施整改。三是由区工业信息科技局组织物业企业和哈尔滨铁塔公司联合电信公司宣传科普5G基站运行知识,强化政策解读,营造全民知晓、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对该5G基站建设征得居民理解和支持。 阶段性办结
27 D2HL202112250030 李*平、杨*华等人在尚志市三阳乡、乌吉密乡毁林种参。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在下步工作中,哈尔滨市责成尚志市政府组织尚志市公安局、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种参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已办结
28 D2HL202112250034 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乡永胜村附近村民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倾倒在何家沟内,导致附近臭气熏天、污乱不堪。 哈尔滨市 水 是 12月26日巡河过程中,朝阳镇、区水务和运输交通管理局、永胜村村委会对流经永胜村的何家沟河岸沿线排查,未发现生活污水倾倒何家沟迹象,沟河周边无异味,沟河两侧有少量漂浮垃圾,约0.1吨,朝阳镇工作人员立即清理至永胜村垃圾压缩站内。 已办结
下一步,香坊区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管理,将问题整改到位。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加大对何家沟的巡查频次,对巡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的乡村文明风尚,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杜绝不良陋习影响乡村生态环境。三是与哈尔滨市城投集团内河公司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沟河相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29 D2HL202112250022 哈尔滨市道里区阳明滩大桥未设置隔音板,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海紫御观邸小区居民正常休息。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哈尔滨市政府2022年城建计划安排情况组织实施计划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隔音屏工程。 阶段性办结
30 D2HL202112250024 2021年5月至6月期间,张*振在依兰县江湾镇同乐村同乐屯靠近石头河位置的耕地内非法采砂,导致2公顷耕地无法耕种。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已办结
31 D2HL202112250054 哈尔滨市松北区利业镇裕田村任万良屯西侧耕地上堆放大量生活垃圾。 哈尔滨市 土壤 是 已办结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建兴街3号楼1-3楼”实际为南岗区建兴街“3号楼”和“3号-1号楼”,此两栋居民楼建成于1958年。建兴街3号楼共3层2个单元,常住居民65户,建筑面积1727平方米,由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南岗公司负责管理;建兴街3号-1号楼共3层1个单元,常住居民8户,建筑面积863.17平方米,由哈尔滨市征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建兴街3号楼及建兴街3号-1号楼每楼层各有公共卫生间一个,由于建成年代较长,蹲便原有冲水管线已无法使用,居民常年提水冲洗卫生间,导致污水、异味问题产生。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道外区西开原二道街,位于道外区滨绥铁路线东侧,南北走向,南接南极街,北至南马路,全长900余米,属于南马路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街道两侧分别有多栋多层商住一体居民楼,临街商服用房开办12家金属装饰店和15家不锈钢经销店,均有营业执照。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道外区西开原二道街街道两侧临街商服用房,共开办12家金属装饰店、15家不锈钢经销店,均有营业执照,未发现违反《哈尔滨市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中明确规定的选址不当和不具备经营条件问题,未发现超范围经营、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空间,以及户外加工作业、产生噪音扰民问题。巡查过程中,发现哈尔滨市道外区志恒金属装饰经销部和哈尔滨市道外区鑫润达不锈钢铁艺商店门前,有金属装饰材料和杂物堆积。
12月26日,哈尔滨责成市道外区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南马路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制定长效措施,严防临街商户违规户外作业、产生噪声扰民和占用公共空间经营问题反弹新增。
12月27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巡查发现,道外区西开原二道街道路两侧临街商户门前,干净整洁、经营有序,多部门联合执勤队伍正在开展日常巡查。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案件编号D2HL202112140024号:“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街多福家园1号楼3单元房顶的通信基站噪声扰民,且举报人怀疑基站存在电磁辐射污染,并认为基站建设前未争得周边居民同意。”此案件已阶段办结,办理情况已上报。
多福家园小区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街94号,占地面积43132㎡,共6栋住宅楼,608户居民。哈香坊三力明居5G基站位于多福家园小区1号居民住宅楼3单元楼顶,2020年建成,该5G基站由6个机箱组成,占地面积20㎡。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负责该5G基站的日常管理维护。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现场勘察,通信基站设备运行时确有噪声,2021年12月16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委托黑龙江申信科技有限公司对该5G基站周边进行环境噪声监测,监测报告编号:黑SXHJ—2021—ZS0004,共计监测4个点位(1、1号楼3单元楼顶距基站1米处;2、1号楼3单元803住户门口处;3、1号楼3单元802住户门口处;4、1号楼3单元801住户门口处),监测结果最大噪声为44.8db(A),噪声强度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的要求。2021年12月16日,哈尔滨铁塔公司联合电信公司又采取加装隔音罩的措施,减少噪音排放,进一步降低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关于电磁辐射污染问题,2021年9月10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曾委托黑龙江昊德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5G基站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HDJC2021T021,监测结果为:0.26—0.51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12v/m)的要求,周围地面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辐射综合场强均符合国家环境影响的电磁标准。
针对举报的基站建设前未征得周边居民同意的问题,经核查,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5G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未明确提出该5G基站建设需征求周边居民意见,《通知》中主要任务第四项提出5G基站建设涉及的物业管理企业要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商场、办公写字楼、场馆等楼宇的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和维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与多福家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签订场地使用协议,推进该5G基站建设,未征求群众意见。为保障居民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2021年12月20日香坊区大庆路街道办事处会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与多福家园物业组织该小区涉及居民启动了民意调查程序,调查结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尚志市乌吉密乡(三阳乡2001年并入乌吉密乡)共有11个村,户籍8100户,人口20530人,总面积5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23万亩,林地面积10.31万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对乌吉密乡境内林地进行排查,当前无林地种参情况。经进一步核查,乌吉密乡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涉及违法种参50处地块,面积166.9255亩。尚志市公安局、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单位曾按照《黑龙江省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尚志市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于2019年5月开始,组织开展了毁林种参专项打击行动,对乌吉密乡境内毁林种参问题进行全面查处,行政处罚1人,罚款3950元(2020年9月尚志市林草局对李某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3950元,尚林草罚字[2020]第843号);刑事立案50起;问责6人(2021年6月乌吉密乡纪委对明德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某昌,太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朱某山,太来村村主任助理杨某涛,太来村村半截河屯长张某国,进行提醒谈话。对张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盛某忠、三号屯屯长韩某志进行批评教育)。截至2021年秋季,乌吉密乡境内涉及违法种参地块人参已全部移除,在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间由林地使用权人完成植被恢复。举报人反映的尚志市三阳乡、乌吉密乡毁林种参问题曾经存在,但通过乡村两级对涉参地块发包方、承包方、中间人、采伐人、做土人、参农等进行详细排查,未排查到姓名为李某平、杨某华的人员。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举报区域位于依兰县牡丹江支流勃力河支流石头河(松花江三级支流)依土公路桥下游区域,石头河河道内。该区域属依兰县江湾镇同乐村与依兰县江湾镇苏格村土地接壤处,该区域不靠近村屯。石头河河道两岸为耕地,其中河道左岸有苏格村耕地约4公顷左右,河道右岸有同乐村耕地约1.5公顷,同时河道右岸有苏格村耕地约1公顷。张某振为依兰县江湾镇江湾村居民,现为依兰县江湾镇江湾村党支部书记,依兰县宝振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在举报人举报区域,依兰县江湾镇苏格村辖区内,2020年三次强台风期间,牡丹江、勃力河、石头河均发生历史性洪水,导致石头河苏格村段依土公路桥下游河道左岸约8.7亩耕地被洪水冲毁,河岸坍塌。2021年6月初,依兰县江湾镇苏格村为尽快修护水毁河岸,防止汛期再次发生水毁耕地情况,向依兰县江湾镇党委、政府提出应急治理石头河申请。2021年6月17日,依兰县江湾镇政府以依江字〔2021〕72号文件向依兰县水务局提出治理石头河申请。依兰县水务局受理后,派出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石头河水毁情况进行核查,责成依兰县河道服务中心编制了《依兰县江湾镇苏格村石头河清淤工程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于2021年7月6日,以依水函字〔2021〕24号复函至依兰县江湾镇政府,对石头河水毁河岸应急治理进行答复,原则同意依兰县江湾镇政府利用石头河淤积的泥沙向两侧河岸填筑加固,对河岸进行应急护岸处理,对水毁河岸治理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并明确要求依兰县江湾镇政府对水毁河岸治理完成后剩余的泥沙,必须清理至指定地点存放,只可用于依兰县江湾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洪物料使用,不得销售获利。依兰县江湾镇政府按照技术要求完成了石头河水毁河岸的护岸治理工作,将产生剩余的约3000立方米左右泥沙,清理至指定地点堆放,后用于镇内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设施及农田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未销售获利。依兰县江湾镇政府在石头河内清理淤积泥沙实施水毁河岸应急治理情况属实。实施石头河水毁河岸应急治理过程中,未对沿岸耕地造成破坏,治理后的石头河行洪顺畅,沿岸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建成于2011年,全长5355米,主梁类型为预应力连续箱梁,防撞护栏高度1.1米。中海紫御观邸小区建成于2017年,小区共有15栋多层及6栋高层,其中第13栋多层距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距离最近约86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具备隔音屏设置条件,2018年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了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群力家园A区隔音屏项目,安装隔音屏708.11米。2020年城建计划中,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又组织实施了阳明滩大桥江北引桥,安装隔音屏570米。对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剩余路段隔音屏项目,哈尔滨城市管理局已提请纳入2022年城建计划,其中涵盖中海紫御观邸小区路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位于朝阳镇西北7公里处,由大南沟屯和小南沟屯两个自然屯组成,全村辖区总面积2.45平方公里,常驻村民571户,人口1450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何家沟流经永胜村1.47公里,沟河西侧为耕地,东侧为居民区。日常沟河岸线、河道管理和维护工作由哈尔滨市城投集团内河公司负责,区、镇、村三级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对日常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及时处理河段内及周边的垃圾。永胜村村民日常生活垃圾由村民倾倒至固定垃圾存放点,由村委会组织人员每日两次清运至村南侧移动垃圾压缩站内,区城管局定期运送至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该村村内无排水管线,村民生活污水原地自然消纳,不排入沟河内。2021年9月,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巡河时发现何家沟西侧堆放生活垃圾,垃圾量约1吨,朝阳镇立即对该点位进行了集中清理,垃圾筛分后由区城管局运至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哈尔滨市松北区利业镇裕田村任万良屯”实为呼兰区裕田街道裕田村任万良屯。裕田街道于2018年7月1日交由松北区托管。裕田村位于裕田街道南部,辖13个自然屯,户籍人口1845户共计7320人,耕地面积5228.76亩。裕田村任万良屯位于该村东部,户籍人口179户共计442人,耕地面积770.6亩。其中,屯东侧330.6亩、西侧160亩、南侧240亩、北侧40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实地踏查,在任万良屯西侧耕地区域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堆放生活垃圾现象。经对裕田村任万良屯四至范围内进一步拉网式排查,也未发现堆放生活垃圾情况。12月27日,工作专班组织裕田村部分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与会村民均表示村内日常生活垃圾由第三方公司保洁收运统一处置,不存在耕地堆放及外来偷卸垃圾等情况。经与裕田村村书记及村民了解,未发现垃圾违规填埋情况。经与裕田街道工作人员核实,裕田村任万良屯内的日常生活垃圾,由哈尔滨鼎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后,交由哈尔滨双利市政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转运至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处理。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 注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21 D2HL202112250048 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地理信息产业园附近的铁路线,火车经过时产生巨大噪声和烟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如出现监测超标,将采取降噪措施,降低铁路运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22 X2HL202112250017 韩*亮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镇望哈村废弃砖厂内、解放村的二节耕地边堆存了大量垃圾,并用土掩埋,严重污染耕地及周边环境。 哈尔滨市 土壤 是 对于韩某亮等人倾卸垃圾问题,榆树镇纪委正在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已办结
2021年12月27日,望哈村已向村民公示道路维修情况,并做了问卷调查,二节地两侧耕地6户承包村民对铺垫道路表示赞成。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按照省住建厅现场督导时提出的要求,加快垃圾分拣进度,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类处理。同时,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待调整后根据土地用途制定修复方案,逐渐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已建成投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使用效率,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23 X2HL202112250013 2016年冬季,韩*峰在尚志市国有林场苇河镇五道岭作业点超限采伐。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尚志市政府组织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进一步核查确认,并在2022年4月30日前对苇河林场五道岭作业点采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若存在违法问题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确保生态安全。 已办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韩某亮系榆树镇望哈村村民,中共党员。废弃砖厂位于榆树镇望哈村西侧,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解放村的二节耕地边为田间道路。
(二)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反映的废弃砖厂,经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调查认定,土地性质为自然保留地,非耕地。经调查,上个世纪70年代,榆树镇望哈村利用“五荒地”建设砖厂,逐年取土形成了面积约5万平方米、平均深度约5米的大坑。2001年,砖厂停产。2002年,望哈村将砖厂承包给哈尔滨美狮实业有限公司,承包期70年。哈尔滨美狮实业有限公司承包后,计划建设猪舍从事养殖,但未实施,一直荒废。由于哈尔滨美狮实业有限公司疏于看管,周边村屯向坑内偷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018年,哈尔滨美狮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杨某起与钟某勇签订协议,由杨某起提供砖厂大坑,钟某勇向内倾卸“好土”,并约定不能倾卸城市垃圾及其它渣土。经榆树镇纪委核查确认,被举报人韩某亮与钟某勇为向砖厂倾泻垃圾的合伙人。协议签订后,钟某勇、韩某亮开始向坑内倾卸建筑工地施工挖掘的土方,并伴有部分建筑垃圾。2021年,道里区开展农村垃圾堆存场排查清理工作,榆树镇将砖厂垃圾堆存点上报。9月30日,中标单位黑龙江天云建设有限公司开始将垃圾清运至哈尔滨文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至该公司机械分拣后,可回收物再生利用,不可回收物统一处置。11月15日,该砖厂大坑内5.5万立方米垃圾全部完成清理。榆树镇已将该砖厂土地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道里分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拟调整为集体建设用地。2021年11月19日,榆树镇委托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清理后的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铅、铬、总砷、总汞、铜、镍等指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限值。举报反映的砖厂堆存垃圾问题已完成整改,周边环境得到改善,不存在污染耕地问题。
举报反映的解放村二节耕地边为望哈村一条田间路,主要用于农耕通行。近年来,因农机碾压路面坑洼不平,夏季泥泞难行。在上述砖厂垃圾清运过程中,望哈村从中分拣出约200立方米的砖头、砂石、炉灰,作为路基铺设在田间路上,长约350米,宽约2.8米,厚约0.2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1.小区附近线路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学院路地理信息产业园”实为“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经过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附近有四条铁路线路,分别为滨洲上、下行线和哈齐客专上、下行线。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距离铁路正线最近距离约69米,滨洲线与园区最近距离157米,哈齐客专外轨中心线与园区最近距离30米。哈齐高铁图定列车42对运行时间为早5:21~晚22:14,夜间22:14~早5:21停运。滨洲上、下行线图定列车50对,分布全天运行。
2.地理信息产业园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于2003年7月8日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001号,哈齐客专上行线K17+550—K17+850右侧。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内现有7栋家属楼424户,2006年建成入住,常住人口约500人。该地段为路基段,路基高约2.5米,铁路外侧靠近信息产业园住宅楼处已设置声屏障,起止里程为K17+500—K17+900,声屏障高度3.95米,为金属材质声屏障。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阅新建铁路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环评报告、环评批复,“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处的噪声不得超过昼、夜70分贝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标准,对30米外超标点采用声屏障或者加隔声窗等措施”,新建哈齐客专工程严格落实了环评中设置声屏障的措施,类比验收监测结果,临铁路第一排昼间67.3分贝,夜间55.1分贝,可满足铁路边界昼夜70分贝的噪声标准限值。2021年12月27日,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现场监测,噪声监测结果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限值要求。哈尔滨市责成中铁哈尔滨集团公司高度重视铁路运输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努力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降低铁路运输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针对噪声问题已采取如下措施:1.实施降噪措施。对信息产业园住宅楼处实施了3.95米高,450延米声屏障措施;对临近滨洲线实施电化改造,用低噪声的电力牵引代替内燃机车牵引;对机车加装限鸣装置和安装低噪声电喇叭等措施,进一步减少铁路运输和货场装卸噪声对小区居民影响。2.减少机车鸣笛影响。要求各次列车在上述地点除必要用风笛喇叭进行警示外,其他均要用低噪声电喇叭鸣示,从而最大限度降低鸣笛噪音影响。3.加大运行管理力度。机务系统将指派干部现场监控,加强监管,同时强化日常分析,通过视频分析、监控分析、语音分析等管理手段对通过列车进行不定期分析,对于违反规定情况严肃追究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经核实,哈齐客专动车组采用电力牵引,属于清洁能源,无烟尘污染;滨洲线实施了电气化改造,目前图定50对车,36对采用电力牵引,14对为内燃机车牵引,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内燃机车排放符合机车出厂相关参数要求。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苇河林场(以下简称苇河林场)隶属黑龙江省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场址所在地尚志市苇河镇,经营总面积21734.88公顷。其中:有林地15626.1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54.4公顷,灌木林地13.13公顷,无立木林地3.77公顷,苗圃6.32公顷,宜林荒山荒地84.45公顷,宜林沙荒地1.19公顷,辅助生产用地5845.46公顷,活立木蓄积195.32万立方米,在职职工109人。经确认,举报人所反映的韩某峰于2014年-2017年任黑龙江省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苇河林场副场长。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现场核查和调阅资料,举报人所反映的2016年冬季,苇河镇五道岭作业点为苇河林场46林班1小班,47林班1、2小班,为2016年经原黑龙江省林业厅审批的采伐作业小班(46林班:林木采伐许可证号:黑林采字〔2016〕2634号),起源人工林,树种人工红松,采伐类型为抚育,采伐方式为定株抚育,采伐强度11.4%,采伐蓄积102.77立方米,出材量73.13立方米。47林班1小班:林木采伐许可证号:黑林采字〔2016〕2033号),起源人工林,树种黑杨,采伐类型为抚育,采伐方式为生态疏伐,采伐强度10.5%,采伐蓄积147.19立方米,出材量112.66立方米。47林班2小班:林木采伐许可证号:黑林采字〔2016〕2034号),起源人工林,树种黑杨,采伐类型为抚育,采伐方式为生态疏伐,采伐强度10.4%,采伐蓄积86.57立方米,出材量65.12立方米。采伐后苇河林场对年度内经营的全部小班进行自检自查,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对林场伐区进行抽检(黑尚林办发〔2017〕5号),各项采伐类型消耗量均控制在相应分项限额指标内,定株抚育作业小班与调查设计相符。2021年12月27日,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森调队(乙级资质)对苇河镇五道岭作业点苇河林场46林班1小班伐区作业情况进行现场认证,认证结果为46林班采伐蓄积69.0254立方米。47林班1小班:采伐蓄积329.444立方米。47林班2小班:采伐蓄积81.8420立方米。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2016年冬季,韩某峰在尚志市国有林场苇河镇五道岭作业点超限采伐”问题基本属实。2016年47林班1小班审批采伐蓄积147.19立方米,经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森调队认定实际采伐蓄积329.444立方米。
24 X2HL202112250002 哈尔滨道外区西开原二道街有多家金属装饰店、不绣钢加工店占用公共道路、小区公共空间经营,噪声扰民,举报人认为其选址不当,不具备经营条件。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道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2户商家立即清理,明确告知经营者,严禁占用门前和人行道乱摆乱放。经营者承诺,立即整改,不会再乱摆乱放,杜绝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阶段性办结
25 X2HL202112250031 哈尔滨市南岗区建兴街3号楼1-3楼公共卫生间污水及气味污染周边环境 哈尔滨市 水 是 调查组现场组织人员对全部卫生间地面进行了彻底冲刷并全面消毒,现公共卫生间污水、异味问题已解决。 已办结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由属地和兴路街道办事处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增加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部门,督促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南岗分公司及哈尔滨市征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杀,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文明意识,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二是协调供水集团、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南岗分公司及哈尔滨市征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保证房屋安全前提下,研究为该建筑安装供水增压设施,恢复公共卫生间冲水管线。
26 D2HL20211225003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202112140024公示办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公示内容未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香坊三力明居5G基站在建设前是否需要征求周边居民意见作出明确答复。 哈尔滨市 辐射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香坊区组织区工信科技局、属地大庆路街道办事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进一步强化5G基站监管责任,规范5G基站管理。一是香坊区组织区工信科技局协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将于2022年3月20日前拆除多福家园5G基站。在拆除前,要求哈尔滨铁塔公司联合电信公司和多福家园物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该5G基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减少5G基站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的情况。二是香坊区工业信息科技局会同全区各街镇,对区域内5G基站建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5G基站建设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5G基站坚决采取措施整改。三是由区工业信息科技局组织物业企业和哈尔滨铁塔公司联合电信公司宣传科普5G基站运行知识,强化政策解读,营造全民知晓、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对该5G基站建设征得居民理解和支持。 阶段性办结
27 D2HL202112250030 李*平、杨*华等人在尚志市三阳乡、乌吉密乡毁林种参。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在下步工作中,哈尔滨市责成尚志市政府组织尚志市公安局、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种参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已办结
28 D2HL202112250034 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乡永胜村附近村民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倾倒在何家沟内,导致附近臭气熏天、污乱不堪。 哈尔滨市 水 是 12月26日巡河过程中,朝阳镇、区水务和运输交通管理局、永胜村村委会对流经永胜村的何家沟河岸沿线排查,未发现生活污水倾倒何家沟迹象,沟河周边无异味,沟河两侧有少量漂浮垃圾,约0.1吨,朝阳镇工作人员立即清理至永胜村垃圾压缩站内。 已办结
下一步,香坊区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管理,将问题整改到位。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加大对何家沟的巡查频次,对巡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的乡村文明风尚,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杜绝不良陋习影响乡村生态环境。三是与哈尔滨市城投集团内河公司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沟河相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29 D2HL202112250022 哈尔滨市道里区阳明滩大桥未设置隔音板,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海紫御观邸小区居民正常休息。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哈尔滨市政府2022年城建计划安排情况组织实施计划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隔音屏工程。 阶段性办结
30 D2HL202112250024 2021年5月至6月期间,张*振在依兰县江湾镇同乐村同乐屯靠近石头河位置的耕地内非法采砂,导致2公顷耕地无法耕种。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已办结
31 D2HL202112250054 哈尔滨市松北区利业镇裕田村任万良屯西侧耕地上堆放大量生活垃圾。 哈尔滨市 土壤 是 已办结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建兴街3号楼1-3楼”实际为南岗区建兴街“3号楼”和“3号-1号楼”,此两栋居民楼建成于1958年。建兴街3号楼共3层2个单元,常住居民65户,建筑面积1727平方米,由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南岗公司负责管理;建兴街3号-1号楼共3层1个单元,常住居民8户,建筑面积863.17平方米,由哈尔滨市征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建兴街3号楼及建兴街3号-1号楼每楼层各有公共卫生间一个,由于建成年代较长,蹲便原有冲水管线已无法使用,居民常年提水冲洗卫生间,导致污水、异味问题产生。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道外区西开原二道街,位于道外区滨绥铁路线东侧,南北走向,南接南极街,北至南马路,全长900余米,属于南马路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街道两侧分别有多栋多层商住一体居民楼,临街商服用房开办12家金属装饰店和15家不锈钢经销店,均有营业执照。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道外区西开原二道街街道两侧临街商服用房,共开办12家金属装饰店、15家不锈钢经销店,均有营业执照,未发现违反《哈尔滨市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中明确规定的选址不当和不具备经营条件问题,未发现超范围经营、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空间,以及户外加工作业、产生噪音扰民问题。巡查过程中,发现哈尔滨市道外区志恒金属装饰经销部和哈尔滨市道外区鑫润达不锈钢铁艺商店门前,有金属装饰材料和杂物堆积。
12月26日,哈尔滨责成市道外区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南马路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制定长效措施,严防临街商户违规户外作业、产生噪声扰民和占用公共空间经营问题反弹新增。
12月27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巡查发现,道外区西开原二道街道路两侧临街商户门前,干净整洁、经营有序,多部门联合执勤队伍正在开展日常巡查。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案件编号D2HL202112140024号:“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街多福家园1号楼3单元房顶的通信基站噪声扰民,且举报人怀疑基站存在电磁辐射污染,并认为基站建设前未争得周边居民同意。”此案件已阶段办结,办理情况已上报。
多福家园小区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街94号,占地面积43132㎡,共6栋住宅楼,608户居民。哈香坊三力明居5G基站位于多福家园小区1号居民住宅楼3单元楼顶,2020年建成,该5G基站由6个机箱组成,占地面积20㎡。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负责该5G基站的日常管理维护。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现场勘察,通信基站设备运行时确有噪声,2021年12月16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委托黑龙江申信科技有限公司对该5G基站周边进行环境噪声监测,监测报告编号:黑SXHJ—2021—ZS0004,共计监测4个点位(1、1号楼3单元楼顶距基站1米处;2、1号楼3单元803住户门口处;3、1号楼3单元802住户门口处;4、1号楼3单元801住户门口处),监测结果最大噪声为44.8db(A),噪声强度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的要求。2021年12月16日,哈尔滨铁塔公司联合电信公司又采取加装隔音罩的措施,减少噪音排放,进一步降低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关于电磁辐射污染问题,2021年9月10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曾委托黑龙江昊德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5G基站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HDJC2021T021,监测结果为:0.26—0.51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12v/m)的要求,周围地面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辐射综合场强均符合国家环境影响的电磁标准。
针对举报的基站建设前未征得周边居民同意的问题,经核查,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5G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未明确提出该5G基站建设需征求周边居民意见,《通知》中主要任务第四项提出5G基站建设涉及的物业管理企业要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商场、办公写字楼、场馆等楼宇的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和维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与多福家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签订场地使用协议,推进该5G基站建设,未征求群众意见。为保障居民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2021年12月20日香坊区大庆路街道办事处会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与多福家园物业组织该小区涉及居民启动了民意调查程序,调查结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尚志市乌吉密乡(三阳乡2001年并入乌吉密乡)共有11个村,户籍8100户,人口20530人,总面积5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23万亩,林地面积10.31万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对乌吉密乡境内林地进行排查,当前无林地种参情况。经进一步核查,乌吉密乡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涉及违法种参50处地块,面积166.9255亩。尚志市公安局、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单位曾按照《黑龙江省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尚志市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于2019年5月开始,组织开展了毁林种参专项打击行动,对乌吉密乡境内毁林种参问题进行全面查处,行政处罚1人,罚款3950元(2020年9月尚志市林草局对李某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3950元,尚林草罚字[2020]第843号);刑事立案50起;问责6人(2021年6月乌吉密乡纪委对明德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某昌,太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朱某山,太来村村主任助理杨某涛,太来村村半截河屯长张某国,进行提醒谈话。对张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盛某忠、三号屯屯长韩某志进行批评教育)。截至2021年秋季,乌吉密乡境内涉及违法种参地块人参已全部移除,在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间由林地使用权人完成植被恢复。举报人反映的尚志市三阳乡、乌吉密乡毁林种参问题曾经存在,但通过乡村两级对涉参地块发包方、承包方、中间人、采伐人、做土人、参农等进行详细排查,未排查到姓名为李某平、杨某华的人员。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举报区域位于依兰县牡丹江支流勃力河支流石头河(松花江三级支流)依土公路桥下游区域,石头河河道内。该区域属依兰县江湾镇同乐村与依兰县江湾镇苏格村土地接壤处,该区域不靠近村屯。石头河河道两岸为耕地,其中河道左岸有苏格村耕地约4公顷左右,河道右岸有同乐村耕地约1.5公顷,同时河道右岸有苏格村耕地约1公顷。张某振为依兰县江湾镇江湾村居民,现为依兰县江湾镇江湾村党支部书记,依兰县宝振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在举报人举报区域,依兰县江湾镇苏格村辖区内,2020年三次强台风期间,牡丹江、勃力河、石头河均发生历史性洪水,导致石头河苏格村段依土公路桥下游河道左岸约8.7亩耕地被洪水冲毁,河岸坍塌。2021年6月初,依兰县江湾镇苏格村为尽快修护水毁河岸,防止汛期再次发生水毁耕地情况,向依兰县江湾镇党委、政府提出应急治理石头河申请。2021年6月17日,依兰县江湾镇政府以依江字〔2021〕72号文件向依兰县水务局提出治理石头河申请。依兰县水务局受理后,派出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石头河水毁情况进行核查,责成依兰县河道服务中心编制了《依兰县江湾镇苏格村石头河清淤工程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于2021年7月6日,以依水函字〔2021〕24号复函至依兰县江湾镇政府,对石头河水毁河岸应急治理进行答复,原则同意依兰县江湾镇政府利用石头河淤积的泥沙向两侧河岸填筑加固,对河岸进行应急护岸处理,对水毁河岸治理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并明确要求依兰县江湾镇政府对水毁河岸治理完成后剩余的泥沙,必须清理至指定地点存放,只可用于依兰县江湾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洪物料使用,不得销售获利。依兰县江湾镇政府按照技术要求完成了石头河水毁河岸的护岸治理工作,将产生剩余的约3000立方米左右泥沙,清理至指定地点堆放,后用于镇内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设施及农田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未销售获利。依兰县江湾镇政府在石头河内清理淤积泥沙实施水毁河岸应急治理情况属实。实施石头河水毁河岸应急治理过程中,未对沿岸耕地造成破坏,治理后的石头河行洪顺畅,沿岸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建成于2011年,全长5355米,主梁类型为预应力连续箱梁,防撞护栏高度1.1米。中海紫御观邸小区建成于2017年,小区共有15栋多层及6栋高层,其中第13栋多层距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距离最近约86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具备隔音屏设置条件,2018年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了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群力家园A区隔音屏项目,安装隔音屏708.11米。2020年城建计划中,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又组织实施了阳明滩大桥江北引桥,安装隔音屏570米。对阳明滩大桥江南疏解剩余路段隔音屏项目,哈尔滨城市管理局已提请纳入2022年城建计划,其中涵盖中海紫御观邸小区路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位于朝阳镇西北7公里处,由大南沟屯和小南沟屯两个自然屯组成,全村辖区总面积2.45平方公里,常驻村民571户,人口1450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何家沟流经永胜村1.47公里,沟河西侧为耕地,东侧为居民区。日常沟河岸线、河道管理和维护工作由哈尔滨市城投集团内河公司负责,区、镇、村三级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对日常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及时处理河段内及周边的垃圾。永胜村村民日常生活垃圾由村民倾倒至固定垃圾存放点,由村委会组织人员每日两次清运至村南侧移动垃圾压缩站内,区城管局定期运送至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该村村内无排水管线,村民生活污水原地自然消纳,不排入沟河内。2021年9月,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巡河时发现何家沟西侧堆放生活垃圾,垃圾量约1吨,朝阳镇立即对该点位进行了集中清理,垃圾筛分后由区城管局运至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哈尔滨市松北区利业镇裕田村任万良屯”实为呼兰区裕田街道裕田村任万良屯。裕田街道于2018年7月1日交由松北区托管。裕田村位于裕田街道南部,辖13个自然屯,户籍人口1845户共计7320人,耕地面积5228.76亩。裕田村任万良屯位于该村东部,户籍人口179户共计442人,耕地面积770.6亩。其中,屯东侧330.6亩、西侧160亩、南侧240亩、北侧40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实地踏查,在任万良屯西侧耕地区域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堆放生活垃圾现象。经对裕田村任万良屯四至范围内进一步拉网式排查,也未发现堆放生活垃圾情况。12月27日,工作专班组织裕田村部分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与会村民均表示村内日常生活垃圾由第三方公司保洁收运统一处置,不存在耕地堆放及外来偷卸垃圾等情况。经与裕田村村书记及村民了解,未发现垃圾违规填埋情况。经与裕田街道工作人员核实,裕田村任万良屯内的日常生活垃圾,由哈尔滨鼎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后,交由哈尔滨双利市政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转运至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