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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50号公告
(2021年12月30日)
文章字数:429
  为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决定,现就进一步强化各类场所“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村组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及时主动申领场所码,并全面开展常态化“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严格人员扫码进入,杜绝任何场所“无码运行”;大型场所应当按照合理细化原则,分区域分档口申领场所码管理。申领方式:通过微信登录“龙江健康码”小程序,在“信息上报”—“我的场所码”进行申请、查看和删除等操作;每个实名用户只能生成一个场所码。
  二、各类场所、经营单位要建立“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制度,严格扫码查验工作,不得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展示健康码。同时,要严格落实“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卡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要求。在查验过程中,发现“龙江健康码”码色异常(红码和黄码)或体温高于37.3℃的人员,要立即予以留观,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屯)报告,妥善处置。
  (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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